37℃检察人:相对不起诉 为悲剧增添些许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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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检察机关对艾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这样做既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也能让这个悲剧的家庭少一些负担,更能彰显司法的温暖......”在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发表意见。
艾某某是一个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的老人,原本的生活就谈不上幸福,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更是让他的困境雪上加霜。
2022年8月25日凌晨,艾某某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同居老伴蔡某某回家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到,造成蔡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金沙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艾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蔡某某无责任。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虽然艾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本案属过失犯罪,又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取得对方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艾某某现在已经67岁了,患有高血压病2级(高危)、双侧基底节脑梗死等严重疾病,目前他做了手术,还在住院治疗,仅有一个儿子已外出几年音讯全无。在这种情况下,若再对他进行刑事处罚既不能彰显刑事司法的人文关怀,更体现不了司法的温度。承办检察官认为,采取相对不起诉更能兼顾法理人情,使案件办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给这场悲剧增添一丝温情。
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艾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及公安机关侦查员都一致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案件马上到期了,可艾某某根本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他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一起到医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在病床前,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释法说理,并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最终在律师的见证下,艾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临走前,检察官还连声嘱咐他安心养病,好好生活。
文:孙敏
编辑:雷沙
校对:李辉胜
审核: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