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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73件136人,批准逮捕26件35人,不批准逮捕35件79人。
2.受理审查起诉58件95人,提起公诉31件43人,不起诉13件21人。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2件19人,批准逮捕7件11人,不批准逮捕5件8人。
2.受理审查起诉12件20人,提起公诉5件6人,不起诉3件3人。
三、职务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件3人,决定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6件6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7件12人,批准逮捕2件3人,不批准逮捕5件9人。
2.受理审查起诉8件8人,提起公诉2件2人,不起诉3件3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
六、民事检察
1.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4件。
2.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1件。
七、行政检察
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检察建议6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1.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案件16件。
2.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
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批准逮捕3人,不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9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件。
来源:综合业务部
编辑:雷沙
校对:李辉胜
审核: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