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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集锦】首份!金沙检察探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函

金沙检察
2024-12-30
近日,金沙县检察院探索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工作,针对金沙县卫生健康局在村级卫生室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发出首份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公开宣告送达。据悉,这是金沙县检察院“金”益求精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创新实践,目的是为督促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助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出的检察方案。

6月14日,金沙县检察院联合金沙县司法局召开金沙县首次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会,金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明主持。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天使肩并肩”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要求及相关办案情况,对检察建议“回头看”发现的村卫生室不规范诊疗具体问题隐患进行了反馈。杨明强调:“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村级卫生室是守护农民健康的第一线,依法开展规范诊疗活动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关键。此次探索发出风险提示函,是希望被监督单位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村级卫生室存在的问题隐患。”

金沙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要求:“村级卫生室的规范诊疗问题,关系着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履职到位,降低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风险,助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落细。”

“感谢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指出了我们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将立即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切实规范村级卫生室诊疗活动并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回复检察机关。”金沙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下一步,该院将坚持能动履职,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履职,当好“公益代表人”,为助力法治金沙、平安金沙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程莹/图:甘双海

编辑:雷沙

校对:李辉胜

审核: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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