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迅速!路桥依法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点赞!这项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警队荣誉和群众利益

2017-03-05 路桥公安


点击路桥公安微信菜单栏进入

微眼 全民(微信)举报平台

红包一触即发

3月4日,路桥警方迅速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对徐某献和张某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李某等3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3月3日14时38分许,路桥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泰隆街龙头王桥头红绿灯路口有交警被打,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发现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路桥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侦查。3月3日20时许,徐某献、张某洋、李某等3名嫌疑人向警方投案。3月4日傍晚,警方又先后抓获赵某庆、于某亚、于某中和张某朝等其他4名嫌疑人。

经查,徐某献,男,34岁;张某洋,男,25岁;李某,男,30岁;赵某庆,男,25岁;于某中,男,34岁;张某朝,男,41岁,该六人均为安徽省涡阳县人。于某亚,男,38岁,河南省夏邑县人。3月3日14时30分许,刚刚吃完午饭喝过酒的徐某献等6人乘坐于某亚驾驶的轿车,途经路桥街道泰隆街与墨池路交叉路口等红绿灯时,遇到驾驶两轮警用摩托车巡逻到路口等红灯的市交警局直属三大队城区一中队协警阮某。于某亚提醒车内人员前面有交警,坐在副驾驶座的徐某献趁着酒劲,扬言没什么好怕的,随后拿起车内的一个玻璃瓶,伸出车窗砸向阮某驾驶的警用摩托车。

阮某见状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轿车内乘坐有7名男子,属超载行为,遂要求驾驶员于某亚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车上7人下车,徐某献等人围着阮某,对其推搡,张某洋将阮某准备呼叫支援的对讲机夺下,阮某工作服被撕破。推搡过程中,徐某献击打了阮某脸部。7人先后逃离现场。

目前,路桥警方对徐某献和张某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李某、于某中、张某朝等3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交警部门对驾驶员于某亚处以记6分、罚款100元处罚。赵某庆因情节较轻,经警方教育后释放。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路路警官

有话说

咎由自取

no zuo no die

他们将为自己酒后的非理智行为埋单


说到这里,我们也很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路桥公安的这项工作,那就是


坚决向阻扰正常执法执勤的行为

say

 NO!!!


近年来,路桥公安分局始终将民警维权工作作为关爱民警、凝聚警心、提升战斗力,也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人民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旗帜鲜明地为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民警说话撑腰、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

近三年来,路桥公安分局共办理妨害公务案件36起,起诉43人,办理阻碍执行职务案件46起,行政处罚54人。


有十条实实在在的措施

1出台了《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维护民警执法尊严、保障民警执法权益若干规定》

2成立由局长负责的维权委,下设维权办,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办理全过程实施跟踪督办

3建立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发生侵权案(事)件后,涉案(事)单位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警情处置工作,迅速掌控事态,并要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接警后要第一时间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值班局领导视情安排督察(纪委)、治安等部门人员出警。


4以打击树警威

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凡是侵害民警协警合法权益的一律从重从严查处,凡是妨碍民警协警依法行使权力执法的一律从重从严查处,凡是诬告或恶意侵犯民警协警名誉和形象的一律从重从严查处。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一律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原则上不得变更强制措施。

5以合成作战提质效

实行集体议案制度,确保把维权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和时间的检验。

6实行正名和抚慰制度

受理有关检举、揭发、控告民警的案件,如有发现确属诬告、陷害的,统一由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开具督察正名通知书,为当事民警恢复名誉。对因依法履行职务受伤害的民警积极做好优抚工作,启动公安民警因公受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实行民警维权保障经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看望、慰问民警及家属。

7以宣传扬正气

对正在发生的社会热议侵权案事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真相,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了解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的严重后果。

8加强现场处警能力培训

充分利用执法讲堂、教官课堂等载体,加强民警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应对不法侵害的内容培训,结合具体案件办理,以案说法,提高广大民警现场处置技能。

9加强民警单警装备建设

为一线民警增配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录,积极消除民警负面心理,鼓励民警大胆执法,为公正文明执法的民警撑腰。

10加强队伍内部监督管理

发生侵权案件后,督察大队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对民警执法执勤不规范、工作方法不当、处置不力等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的,视情追究责任,教育和引导广大一线民警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的理念,以清朗的队伍内部管理,增强维权的底气。


相关法律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路路警官

有话说

作为和平时期的一支武装力量,人民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护民警依法执法执勤,看似是维护一个民警个体的正当行为,其实背后是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巩固依法治国的成果,最终维护的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期热点:

今天,我们在掌声雷动中又捧回了沉甸甸的荣誉,在警灯熠熠中又向新的目标出发......

寻找心怀警察梦的你,今年省考路桥公安招警3人

 新潮!便捷!租房就像住旅馆,到处乱转找出租房的时代快要过去了……

 一个硬汉,追踪嫌犯几千公里不喊累,竟因为这个哭了

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谢环洲 张玲

编辑:吴珊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