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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这些人经常出入商场商店,专门挑你不留意时下手......快保管好你的这些东西!

2017-08-05 路桥公安


从18岁开始,

至今的12年时间里已经进牢房

最近一次距离刑满释放仅差一个月时间

眼睛一闭一睁一个月就可以出狱了

可谁知...


“你总说入狱遥遥无期

可转眼间又奔向监狱”


加上这一次,可就6次了

原来...

前段时间,路桥公安分局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向某(男,31岁,四川人)在路桥也有多次盗窃行为。

6月20日,还在服刑的向某因涉嫌多起盗窃案件被分局押回再审。据了解,在此之前,向某从2004年起,已多达5次因盗窃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目前,向某盗窃手机的案件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向某也将继续在牢房中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屡教屡犯

贼心不改

难怪进班房成为家常便饭



但他怎么就能一次次得逞呢

让我们来看看向某的作案手段!



2016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向某独自一人窜至路桥某市场趁事主刘某不备,将其放在店内桌子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S手机窃走,后逃离现场。

同年9月2日,向某独自一人窜至路桥一家化妆店趁事主刘某不备,将其放在店内桌子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S手机窃走。

9月8日,向某独自一人窜至路桥某商行趁事主张某不,将其放在店内桌子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手机窃走,后逃离现场。

(网络配图)


路路总结了一下

发现向某作案两大特点


商场商店等人多嘈杂地段

选择事主不注意期间下手


路路想说

盗窃固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一点!

我们的防范意识还很薄弱



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路路今天就来支点防盗小妙招

↓↓↓


大量现金、零钱分开放

· 外出最好不要带大额现金。

· 所带钱财最好不要放在一个地方,应做到小钱放于外,大钱藏于内。

· 大笔现金不要放在提包里或外衣口袋里,最好放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


钱财不外露

· 现金尽量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或是小偷容易注意到的地方,在公共场所,不要当众翻弄钱包、清点贵重的钱物,以免引起扒手注意。


钱证要分离


· 把各种证卡和现金分开放,钱包里只放现金,这样即使被盗,也不会带来各种证卡丢失的多重麻烦。

· 女士习惯将钱包、证件等物放在挎包或背包内,甚至随意将贵重物品也装在包里,这时候应将挎包揽在前胸,用一手护紧,若是双背肩的后背包就务必将拉锁、卡、扣系好。

· 先生习惯使用裤侧兜和裤后兜,尤其是不系扣的牛仔裤后兜,要千万留心身后有没有人“顺手牵羊”。


不凑热闹不拥挤

商场、商店、餐馆、影院等人多地带是小偷的最爱,要尽量避免拥挤,不要长时间在人多嘈杂地方逗留,并提高警惕、加强提防。


可疑人员要防备

· 小偷大多穿得较少,喜欢随身携带书、报纸、杂志和小提包等,用以掩护作案。

· 小偷的眼睛与常人不同,他们喜欢东张西望,专盯行人的行李和钱物,并喜欢在某区域内频繁走动,寻找目标下手。


路路有话说


看了这么多,路路提醒广大群众一定从中吸取教训,对于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一定不要离身,至少也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尤其是临街店面、市场、商场等的经商人员,更是要从这几起案例中吸取教训,不给盗贼留有作案机会。

对于犯法人员,路桥警方也将绝不留情,彻查到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路路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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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编辑: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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