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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新型传销来了!所有路桥人都要注意,不然会倾家荡产!

2017-08-08 路桥公安

说到传销

大家脑海里最先联想到的

大概就是

“洗脑”、“非法敛财”、“没人性”、“无法回家”

以往的传销大多比较低级

在媒体的曝光后

相信各位胖友们

估计很少会有人被骗进那样的贼窝

然而当传销与互联网相结合

就出现了一种新的传销形式

披着着金融的外壳

抓住现在不少人热衷投资的心理

行传销手段

大肆骗取人们的血汗钱!

最近路桥警方收到多起举报,身边有人可能陷入传销

6月22日,路桥公安分局“微眼”—全民(微信)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线索,路桥多人在网上某平台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购买高回报率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存在传销嫌疑。


7月27日,根据线索发现,路桥有群众参与某组织,以国家战略、民族、佛法等名义开展培训,诱使群众注册网站、发展会员赚钱。该组织存在传销嫌疑。


带大家看下

中央电视台财经报道: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e03003nii6u&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高额的投资收益拉人骗钱。


路路警官在此提醒大家

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

高回报的背后

很可能就隐藏着高风险的陷阱

你贪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却想要的是你的本金

如果对投资没有十足的了解和把握

尽量不要盲目进行理财

最后,路路警官附上

新型传销十大主要表现形式

大家记得告诉身边的小伙伴们

引以为戒,避免上当

一、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加盟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目前国内典型的有“1040传销”,要求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


二、打着“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三、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为名,实际上是利用拉人头,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四、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五、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拉人头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六、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七、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八、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九、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微信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十、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当你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对身边的一切异常存在疑虑时,出于对自身及家人的保护,出于对社会安全的责任和担当,你可以通过“微眼”向警方举报。

只要点击路桥公安官方微信下方菜单栏“微眼举报”进入微眼首页,点击“请你来举报”,在跳出来的页面中输入你所掌握到的线索,点击确定,我们就可以收到你提供的线索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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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编辑:吴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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