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酒后驾驶!又一电动车主被罚款拘留!
交通整治进行时
10月11日
路桥交警又开出一张罚单!
驾驶人王某云
因酒后、无证驾驶电动车等多种违法行为
被处行政拘留3日
并处罚款200元
今年47岁的王某云是路桥蓬街人。9月28日晚7点半,王某云与朋友在外面聚会,期间喝了四五瓶啤酒。到了23点左右,聚会散场,王某云骑电动车载着朋友王某辉回住处。
在经过路南街道茅林村某路段时,某建设公司在此污水施工挖掘的窨井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而王某云因为喝了酒,意识早已迷迷糊糊,竟一头撞上防护网,防护网无法承受两人加上一辆电动车的重量,王某云与王某辉一同冲破了防护网坠入了窨井。夜间天凉,加上窨井里的水扑面而来,王某云瞬间清醒,与王某辉两人向周围群众呼救,从而爬了出来,二人均受伤。
后当地居民报警,交警赶赴现场处置,并陪同王某云二人到了医院,竟发现王某云身上浓烈的酒精味,遂对王某云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王某云属于醉酒驾驶。
同时,经过对王某云驾驶的电动车进行鉴定,发现他所驾驶的电动车属于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
鉴于王某云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路路警官有话说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会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酒后驾驶电动车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情节严重的也将承担刑事责任。接下来,路桥公安还将继续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同时,路路提醒,醉酒驾驶害人又害己!人在醉酒状态时,反应能力薄弱,在这种状态下再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我们都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通行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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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文稿/编辑: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