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家暴,对家暴大声说“不”!
2016年3月1日
《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
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法案
家 暴
这个让人心生战栗和愤怒的词
相信大多数人都不陌生
尤其是这些!!!
“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
“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力”
“虐待老人是家务事”
等错误观念
这仅仅是家务事吗??
不!这是家庭暴力!
而且还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告诫、强制报告、剥夺施暴人监护权等多项保护受害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受害人及其家人都可以充分运用。具体包括:
1、就近求助
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报警
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报警求助,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如果受伤,还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3、要求警察告诫施暴人
可以要求警察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5、寻求临时庇护
如果被迫离家出走的,可以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
6、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如果起诉,可以要求法院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7、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并不仅仅是妇女,可能涉及家庭所有成员,但是有研究表明,妇女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我们一直把反对家庭暴力、帮助受害妇女姐妹看成是应尽的职责,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是就近接受妇女姐妹的咨询投诉
妇女姐妹可以到身边的社区“妇女之家”或各级妇联的信访室、法律帮助中心等寻求帮助。
二是提供热线电话咨询服务
全国县级以上妇联基本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可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多项服务。
三是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妇联组织支持受暴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与相关法律工作者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受害姐妹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四是依法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受害姐妹,妇联组织可以依法代为申请。
这些你Get了吗?
假如万一遇到
应当勇敢站出来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相信法律和社会的力量
也相信自己终将跨过这道坎!
最黑暗的夜来了以后
还会有一个黎明在路上
近期热点:
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文稿:梁央
编辑: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