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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封信,请大家注意查收,每一个路桥人都要看!

2017-11-20 路桥公安


电动车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出行办事非常方便

但是, 随着闯红灯、超速、随意穿行

等交通陋习出现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电动车俨然成了一个高速运动的炸弹


近日

路桥区开展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

严厉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今天

有一封信要送到每一个路桥人的手中

是什么信呢?


致全区电动车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电动车主们:

大家好!

电动车以其经济实惠、轻便快捷等特点,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目前电动车大多超标,性能普遍较差,加上部分骑行者交通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直接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近60%,其中涉及电动车的亡人事故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高达90%。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区政府制定出台了电动车综合整治“七个一律”严管措施,并于11月2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整治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多人骑乘、闯红灯以及驶入机动车道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尤其是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首次查获一律依法对驾驶人行政警告或罚款,第二次查获的一律依法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告诉您的家属和亲朋好友们,骑乘电动车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建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出行平安、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区十大行动专项办

                            2017年11月18日


路桥区电动车综合整治

“七个一律”严管措施

一、驾驶二、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无证驾驶四轮电动车的,一律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二、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三、酒后驾驶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四、对电动车在居住出租房和企业宿舍内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对责任人处以罚款。对车主建立黑名单制度,再次违反的,一律参照上述条款从重处罚。

五、对居住出租房内电动车停放区域未经防火硬隔离,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责任人罚款并处拘留。

六、凡因电动车引发居住出租房火灾事故的,一律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对符合上述情形且二轮电动车未办理E防盗备案的,一律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并对责任人从重处罚。


路路有话说:


广大市民骑电动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改正不戴头盔、闯红灯、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传播,让我们共同抵制电动车交通违法和消除安全隐患,共创路桥文明交通,衷心感谢您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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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文稿/编辑: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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