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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线播报!骑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已有多名驾驶人被处行政拘留!

2017-12-01 路桥公安


整治电动车

真的不是玩笑

但仍有人

与生命安全硬碰硬



前线播报


11月30日

电动车驾驶人黄某(32岁,重庆云阳人)

一次治安警告后

再次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车辆经鉴定为机动车

无证驾驶

被处以行政拘留  

并处罚款200元



11月30日16时许

黄某驾驶绿某牌电动车

途径路桥峰江街道桐泽线

与白剑线交叉红绿灯路口时

未戴安全头盔

被执勤民警拦截

经查询

发现黄某11月27日

就已因不戴安全头盔驾驶

被处第一次警告、罚款

并录入系统 


而此次

黄某不记教训

再次不戴安全头盔驾驶

且经对黄某驾驶的电动车进行鉴定

发现所骑电动车属于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

且黄某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鉴于黄某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遂对黄某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当日12时许

路桥首例不戴头盔驾驶

电动车驾驶人万某

17岁,四川宜宾人

车载三人

属超载范围

且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途径路桥区路南街道永长路

被交警直属三大队一中队巡逻交警查获


经查实

万某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且所骑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鉴于万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初次违反公安行政管理

遂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另外还有

-

11月24日16时许

驾驶人周某明

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酒驾

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

被处以行政拘留

-

11月26日12时许

驾驶人周某兵

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酒驾

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

被处以行政拘留

-

11月30日16时许

驾驶人林某

无证驾驶、酒驾

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

被处以行政拘留



截至11月30日

共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主

进行口头教育24939

开出警告4720

开出罚单1775

行政拘留5



请广大市民严肃对待


接下来

电动车整治行动将仍旧持续进行

路路希望广大市民

都能从我做起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文明出行 安全出行

这场与时间赛跑

与生命追逐的战争


我们一定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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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桥公安微信团队

审核:王伟 陈一漾

文稿/编辑: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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