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感受公平正义 | 巴中首例!成功强制执行封闭式基金份额
近日,南江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封闭式基金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王某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案件中,根据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王某通过朴某在中银理财公司购买了“稳富”“禄”“智富”三份封闭式基金份额共计260万份。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三份基金是在中银理财公司购买,必须通过中银理财公司进行赎回后,才能在银行进行扣划。因中银理财公司在四川并未设立工作点,执行干警便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北京办理该案。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应执行裁定书,要求该公司对上述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变现。四日后,该公司将上述基金赎回后,并按照合同约定转入了中国银行资金接受账户。最终,南江法院成功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封闭式基金份额。
对被执行人名下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强制执行在全市法院尚属首次,这一案件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还为金融产品的强制执行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下一步,南江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系列案件执行力度,保障该类案件执行到位率。
- END -
来源 | 南江法院
编辑 | 张芯怡
责编 | 韩梅
审核 | 余小林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