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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们看过来,第8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来了


宜春市共青团

有态度 有温度 宜春青年都在关注


在建团百年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宜春市委、宜春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8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个人申报人申报条件


“宜春青年五四奖章”

01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2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宜春籍青年(包括宜春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宜春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外市籍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02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03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04

4)获得过县级“青年五四奖章”、县级以上荣誉或个人工作成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集体申报条件


 “宜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我市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评选程序



01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三区”,市直各单位、大中专院校推荐人选由团委负责提名;外市宜春籍推荐人选由驻外团工委负责提名;市青联各界别可以根据实际,单独或联合提名推荐。推荐要注重行业分布,各单位推荐提名“宜春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不超过2个名额,集体不超过1个名额。在推荐过程中,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对曾获“宜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02社会推荐    

为拓宽申报渠道,团市委将开设网络推荐专栏,青年群众、青年社会组织等可通过网络(填写材料投递到电子邮箱)向团市委推荐优秀青年典型,相关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以自我推荐。


03资格审查

团市委组宣部、市青联秘书处负责材料审核,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


04评审确定

由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市青联常委,以及往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和团市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正式候选人事迹,分别署名提出建议人选,并按照得票多少形成最终评审结果。根据评委会评审结果,团市委确定获奖具体名单。


05媒体公示

将获奖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5天,未收到不良反映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的,正式授予相关称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敏、丁晨静

联系电话:0795-3286663

电子信箱:jxycgqtzxb@163.com

联系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西座1130室


扫描二维码下方获取申报表

注:如若无法下载文件,可退出查看历史记录


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完整,上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补报。


编辑:远木

校审:小月

终审: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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