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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出台财政奖补机制,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受益面扩大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出境水水质、森林质量等自然资源质量财政奖惩制度,在上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基础上,新增空气质量财政奖惩制度、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进一步扩大了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受益面。
同时,为丽水单独设置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绝对值、增长率指标权重分别为40%、60%)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加快推进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认真研究新一轮奖补机制,了解掌握各项奖补政策考核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密切跟踪各阶段具体挂钩考核指标进展情况,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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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发布 市财政局
值班编辑/杨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