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温州10家基层法院负责人齐聚龙泉,“结盟”要干一件大事情
“积极参与瓯江山水诗之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瓯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昨日上午,来自丽水的龙泉、云和、莲都、缙云、青田5家基层法院,与来自温州的永嘉、瓯海、鹿城、龙湾、乐清5家基层法院,在龙泉签署构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共商协作方式守护瓯江母亲河。
“加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是提高环资审判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需求的必由之路,更是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卫宇说。
“这是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程建勇说,发源于龙泉的瓯江,是浙江的第二大河流,途经丽水温州的10个县(市、区),出温州湾注入东海,干流全长384公里,是浙南重要的生态宝库,具有独特的生态系统。
近年来,丽水温州两地法院审理的水资源保护典型案件较多,为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发挥了司法保障职能作用。但是,在平常的司法工作中,也遇到跨地域倾倒固体废物、跨流域污染水体等违法案件,需要探索跨行政区域司法服务保障的新制度。
两市10家法院签署的协作机制意见,将建立司法协助、裁判标准、资源共享、体验基地“四个一体化”,特别是通过完善跨域立案制度,建立环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专家陪审员人才库,探索环资案件跨区域管辖模式等创新举措,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瓯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黄金富认为,建立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利于科学研判流域大保护形势和规范流域案件审理流程,能更好发挥司法职能保护瓯江生态,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瓯江是丽水温州两市1200万人共同的母亲河。全流域的基层法院统筹协调、有效协作保护瓯江生态,是大家应尽的司法职责。”前来出席签约仪式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志丰建议,今后可以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等行政部门的协作,构建更高层面的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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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阮春生 叶炜婷 通讯员 林珊
图片来源:丽水中院
值班编辑/刘骁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