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重点实务研究:实体和程序的结合
(一)导论:民事证据的三个核心问题
1、自然事实、社会事实、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 2、如何平等武装当事人?
3、当事人的诉讼真实义务?
(二)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及其意义
1、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标准 2、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区分的实益
(三)民事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1、民事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酌定与倒置 2、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四)民事证据的实务疑难问题
1、证据保全 2、取证时限与证据私权
3、二审和再审中的新证据 4、瑕疵证据的补强与非法取得的证据
5、其他问题
主讲专家:谢鸿飞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教授;十大青年法学家
民事诉讼庭审实务与证据实务
1、起诉与答辩 2、审前准备 3、庭审节点 4、法庭调查
5、庭审新证据 6、逾期举证 7、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8、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9、自认 10、质证 11、违法证据12、上诉审范围 13、二审不开庭审理 14、发回重审情形15、二审增加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处理 16、二审撤回起诉 17、二审禁反言原则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一)电子数据证据司法适用疑难问题
1、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审查 2、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审查3、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明力审查 4、电子数据证据的举证责任5、电子数据的信息披露义务 6、电子数据公证的疑难问题7、电子数据鉴定的疑难问(二)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抗辩
1、常见电子数据证据质证与抗辩 2、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
3、申请法院调取电子数据证据 4、电子数据的借力取证
5、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技巧
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对电子数据证据有深入研究
报道日期:2017年7月28日
会议时间:2017年7月29日-7月31日
会议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另文通知)
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食宿双向选择,可会务组安排或自己安排,费用自理。
参会报名方式: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添加好友,+单位名称+姓名+职位+手机,微信报名即可。
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会议负责人:陶杰
电 话:010-52880537
手 机:13522871369(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