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益课8月11-13日广州市)名师主讲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刑事证据审查、认定技能专题

2017-07-17 华睿创新中律教培


主讲专家

刘广三   原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全程参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客座教授;北京杜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门金玲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在《政法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主编《刑事辩护操作指引》,出版《侦审关系研究》独著等。

参加办法

免收培训费!仅需交资料费、场地费580元/人(开具收款收据);会员单位1-4人参加均视为使用一个会员名额。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本活动谢绝空降!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7年8月11日    全天报到

会议时间:2017年8月12日—13日  

会议地点:广州市


日程安排

018月12日(星期六)9:00-12:00 14:00-17:00

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重要内容解析

1、非法证据的认定

2、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判标准

3、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基本程序

4、辩方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有关事项

5、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序

二、证据辩护的理论与实务

三、刑事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与运用规则

主讲专家:刘广三   原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全程参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客座教授;北京杜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028月13日(星期日)9:00-12:00  14:00-17:00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与刑事证据辩护

三、庭前会议与非法证据排除

四、瑕疵证据的“补正”与“合理解释”

五、辩护律师法庭质证与法庭发问

主讲专家:门金玲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在《政法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主编《刑事辩护操作指引》,出版《侦审关系研究》独著等。

参会报名方式: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添加好友,+单位名称+姓名+职位+手机,微信报名即可。

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会议负责人:陶杰
电  话:010-52880537
手  机:13522871369(微信)

👉公司诉讼热点问题与公司治理及其司法审查实务 暨《民法总则》对民事商事审判

👉黄金七月值得关注法律实务议题指南

👉(金秋八月邀请函)担保与新类型担保法律实务及争议解决专题

👉(杭州)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立案、证据、保全、抗辩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2017年7-8月份热点法律课程安排

👉民事诉讼庭审实务、证据适用与证据运用技能 暨证据保全与电子数据证据司法适用

👉从诉讼与败诉案件看完美合同的制作、修改、审查 暨合同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解析

👉(公益讲座8月11-13日北京市)民事诉讼证据与电子数据证据运用专题

👉律师为什么不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入群交流方式

本平台建立法律微信专业交流群,如有意向加入可添加小编微信号带您入群,只限于法律,法务相关人员,其他人员勿扰,本群要求实名交流,加我时备注单位,姓名,谢谢

群主微信号:13522871369

关注法律公众号(华睿创新中律教培)更多的实务文章等着您哦!!!

 欢迎向中律教培法律专号投稿!投稿邮箱:falveducation@163.com


58 27120 58 15758 0 0 2976 0 0:00:09 0:00:05 0:00:04 3095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