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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通知

2017-05-21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6月10日全天及11日上午在上海市召开,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协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会议主题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与民法典分则编纂”,分议题包括:


1.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2.民法典分编立法争议问题;3.司法实务对民法理论的发展。


参会人员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

   

2.会议主办方和承办方特邀的参会代表;

   

3.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并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会议承办方确认的以文参会代表。


会议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9日报到,6月10日全天和11日上午举行会议。

 

会议日程安排:6月10日上午为大会开幕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年会主题发言,下午为分组讨论;6月11日上午为分组讨论,中午为闭幕式,下午散会。


会议地点:上海市。


会议报到地点 


宝隆宾馆: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80号。

   

2017年6月9日10:00~24:00报到。虹桥火车站,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计四个航站楼接站。

  

上海市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6月10日早8:40前至宝隆宾馆报到。

 

会议住宿酒店


教授及同意两人住一房间者,优先安排住宝隆宾馆(四星级,高级双床房498/每天,豪华大床、双床600/每天)。宝丰联大酒店(四星级,360/每天)。均为优惠价。  


会议费用


 参会学者自行负担个人的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的酒店住宿费,会务费每人500元,由宾馆开具会务费发票。

    

论文要求及其提交方式

  

1.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所有参会论文均务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会议承办方会务邮箱:

xjwinsdu@126.com(熊静文博士生)

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承办方将会在6月1日之前对所有投稿人的来信进行回复,并在6月1日前邮件通知投稿人的投稿是否采用、是否可以参会。

   

2. 为便于论文的汇编,提交年会交流的论文应当符合如下规范:

   

(1)论文首页请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2)论文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

   

(3)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均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无需参引或作任何简称处理。


会议通知与回执


因时间所限,会议主办和承办单位不再给学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理事寄发书面通知。

   

特邀参会代表和以文参会代表以会议秘书处的电子邮件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参会依据。

   

烦请欲参会学者务必在2017年6月5日前,将本会议通知所附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议承办方会务邮箱:

15110270013@fudan.edu.cn,

手机18817864451(王晓翔博士生)  

(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回执)。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年会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询的,可联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或承办单位。


1.   承办单位联系人:


李世刚:

lishigang@fudan.edu.cn;

18918266445。

       

熊静文:

17786340290;

邮箱同前。

   

2.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孟强:

mfxhmsc@163.com;

13701248771。


王雷:

mfxhmsc@163.com;

13810946520。


主办单位: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1:报名回执

姓    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手机


E-MAIL


住宿预订

单 人 间


拟住天数


双人标间


来程

飞机到达时间

月     日     点

航班号


火车到达时间

月     日     点

车 次


回程

飞机起飞时间

月     日     点

航班号


火车发车时间

月     日     点

车 次


分组讨论议题

1.民法总则的解释适用;2. 民法典分则立法争议问题;3.司法实务对民法理论的发展。

拟参加的分组讨论

_____ _____(选1个或2个议题)

提交会议论文题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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