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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2017-06-01 中国法学会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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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5月28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讯稿。


2017年5月28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会议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相关程序,讨论和表决了研究会换届相关事项。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人数超过常务理事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王利明会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利明会长首先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有关研究会换届的指示。王利明会长指出,中国法学会对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换届工作遵循平稳过渡、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兼顾的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把握政治要求与年龄标准,适当扩大规模。


王轶秘书长介绍了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筹备情况和换届工作进展。王轶秘书长表示,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和理事的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按照单位递补标准、学术成就标准和对民法学研究会建设贡献标准,对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授权单位情况,同时考虑到实务部门和新老交替的需要,由各单位推荐形成了建议名单。


 

随后,会议就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无记名表决。会议推举郭明瑞副会长为监票人,副秘书长孟强和秘书长助理王雷为计票人。计票结束后,郭明瑞副会长宣布,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获全票通过。该建议名单将提交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还讨论了研究会章程修正案、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及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处成员建议名单,同意将修正案和相关建议名单提交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相关事项。

 


实习编辑:杨怿瑽

责任编辑:崔耀烨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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