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在北京部分高等院校调研时强调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11月25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北京部分高等院校调研。图为王晨同志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戎珊 摄)
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北京大学调研。(李香花 摄)
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清华大学调研。(戎珊 摄)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中国政法大学调研。(戎珊 摄)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中国人民大学调研。(戎珊 摄)
调研期间,王晨先后来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观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成果展,与师生代表座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观摩国际商事仲裁课程,了解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人才情况;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观摩主权与人权课程,鼓励师生增强制度自信,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在中国政法大学,与国际法专业双硕士学位班师生交流,强调要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听取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介绍,强调要深化国际法、国别法研究运用,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王晨指出,长期以来,法学院校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在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国际合作、学习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王晨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为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加强法律储备和人才储备,努力培养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健全国际法学科体系,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为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钟登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张苏军、李如林等同志参加调研。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邱水平、校长郝平,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校长马怀德等同志分别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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