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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生态城出台“惠企二十一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新生态城发布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布 2022-05-16


中新天津生态城

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以及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受本次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更好发展,特制定以下二十一条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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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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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一) 减轻企业负担

1、减免园区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经营类企业建设运营的产业园区载体的实体办公或生产类中小企业以及公建配套菜市场,给予2020年2-4月份房租的全额减免,5-7月份房租减半的支持,期间已享受部分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对照本政策按从高原则执行。同时,鼓励其他商务楼宇运营方对实体办公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生态城管委会将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出租企业给予一定专项支持。


2、减免商业租金。对自持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项目,鼓励商业运营管理企业减免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商业运营管理企业,管委会将给予一定专项支持。同时,鼓励商户进行线上销售,并对市商务局认定的网络批发零售自营或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网络综合型平台的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3、优化退税服务。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


(二) 缓解企业信贷压力

4、贷款贴息支持。对疫情影响期间,获得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对疫情影响期间给予企业新增融资支持的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并在以后年度的政银合作领域给予优先考虑。


6、融资担保支持。对疫情影响期间企业为取得融资产生的担保费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费用等,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7、加强融资服务。持续为企业提供高效率、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帮助企业畅通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担保、保理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渠道,缓解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流动性困难。


(三) 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经营

8、加大稳岗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参保的符合人才条件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人才稳岗补贴。


9、特许放宽社保政策。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等业务,在原规定时限基础上增加60天,办理稳岗返还等业务申请期限延长2个月。


10、建立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渠道,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四) 加大引进人才服务保障

11、加快人才政策兑现审批进度。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各类人才政策兑现申请,简化要件、优化流程、提高拨付效率。


12、搭建线上招聘平台。集中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积极推广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等线上服务,为广大求职者和企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有效开展就业帮扶,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13、招工支持。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职业院校,依据招工成效和实际贡献大小,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专项支持。


(五) 科技政策扶持

14、推动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对有效应对疫情做出贡献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科技研发专项支持,鼓励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推动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支持医药类企业加快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研发和生产。


15、给予企业研发贴息支持。对受委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16、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科技应用。对开发应对疫情的大数据和智能产品企业给予科技研发专项支持,鼓励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开展研究应用,通过人工智能科技助力疫情防控,推动智慧医疗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17、推动远程工作平台应用。对在疫情影响期间采购远程办公软硬件并实现线上办公的企业给予一定专项支持,为企业远程办公提供平台及软硬件支持服务。


18、政府采购支持。综合考虑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和政府需求,优先采购区内受疫情影响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六) 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

19、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生态城27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APP和生态城2所无人审批超市等渠道进行办理,通过“生态城政务”小程序为企业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帮办代办、智能线上咨询等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


20、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信用承诺,24小时内办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因前后置手续交叉不能按时办结的,可先行通过“容缺后补”完成审批程序。对因疫情影响,已供应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和开工、竣工期限,可自动延期,不再办理续期手续。


(七) 法律服务

21、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律应急公共服务。协助企业办理 “不可抗力”证明,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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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上级政府出台的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政策,与本政策在并行适用时,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级政府出台政策要求配套支持的,生态城管委会依照要求执行。

2、本政策由生态城管委会负责解释。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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