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来院讲学并受聘兼职教授

2017-11-09 武大大海一舟

11月6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校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委员王明雯教授回访母校,并在法学院开设了题为《新时代人大代表如何充分履职》的讲座。

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出席讲座,对王明雯教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刚刚闭幕后就从北京回访母校并开设讲座表示感谢,称赞王明雯教授身体力行,开创了实践法学的新气象,为法学院同仁和学子树立了榜样。冯果院长现场为王明雯教授颁发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书。

讲座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主持,他在致辞中感谢王明雯教授专程来院讲学,高度评价王明雯教授作为法学家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创新、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讲座中,王明雯教授结合其十年全国人大代表、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亲身经历和作为法学研究者的专业知识,生动阐释了人大代表地位、职责和履职保障等议题,直面当前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困难,就新时代人大代表应当如何充分履职提出了建议。

王明雯教授说,作为一名法学研究者、教育工作者,履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时,需要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智力优势,更专注于提高法治建设的质量、更关心推进良法善治的形成。

10年来,她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共提交议案31件,全部列为大会正式议案;提交建议62件,其中一件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在10次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8次在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发言;2013年当选常委会委员以后,5年全勤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民族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发言180余次;在15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中,有6次作询问发言;每年有150余天用于人大的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活动。她高水平、高质量的履职,获得各级人大、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的广泛赞誉。

法学院青年教师苏绍龙、来自我校和武汉地区其他高校的近50名师生现场聆听了讲座。

王明雯教授是西昌学院法学二级教授,《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委员。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学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