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各省(区、市)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分(不含任何加分)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以下条件可破格入围校考: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破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含)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的以上两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A、B。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以“致远学院”为支撑开展“强基计划”,同时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4+5(含海外学习)”本博培养模式,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生21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科类(选考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时(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报其他高校。
02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
入围校考办法
在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比较数学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04
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类考生单独考核。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简章底部附件)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05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并按要求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跨越三个世纪的上海交通大学“因图强而生、因改革而兴、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展始终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紧密相连,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学科实力雄厚,名师云集,继首批入选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后,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17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在2017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校有25个学科进入A档,4位交大人先后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获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也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砥砺奋进。
根据此次文件精神,学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十年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系统研究了未来能够承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长规律,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具体各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学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为:吸收具有创新潜力和远大志向的优秀学生,为之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强基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具有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01
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以获批专业所在学院为主体,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特区“致远学院”为支撑,计划内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与产业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在本科阶段就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为达成目标,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学校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具体细则以校内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02
本博衔接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将采取“4+5(含海外)”本博培养模式。学校将为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辅修工科专业机会,并为高年级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课程模块及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各类机会,面向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基础学科研究领域,设置相应的核心基础课程和研究课程模块供选修,邀请相关方向的高层次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科研和毕业设计,为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对于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择优给予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推免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热爱基础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希望在国家关键领域或基础学科领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满足学校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推免的其他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并解释。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前修读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学分可以纳入研究生成绩记录。另外,学院将推荐学生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
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瞄准科学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国际水准与业界重要影响的导师队伍,提供国际一流的课程体系,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坚强的保障。
03
其他激励机制
除了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之外,各学院还将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同时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赴海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科研实践、合作发表论文、修读课程、科技竞赛等。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五)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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