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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 上交大 2021-06-2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9号),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2019-2020年度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过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所修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且名列前茅,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3.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无违法违纪行为。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我校一个专业,入校后不能再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以及与考试相关的讲座。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提供考试样卷和复习资料。“英语”考试不含听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三、报名程序


1. 考生须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选择页面右上角“插班生注册”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高校公章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申请表与其他必要材料扫描件并完成提交。上传的申请表扫描件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最终版本。未完成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5日。

2. 除申请表外的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 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 2019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一般在学校档案馆,须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 录取通知书

· 身份证

3. 所有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资格审查或相关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5. 根据插班生招生选拔进程,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初审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后续信息。


四、选拔及录取程序


01

 审核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入围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02

 笔试

笔试预计于7月8日(周三)上午9时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依据各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确定各专业面试入围线,笔试总分过线的考生入围面试。


03

 面试

 对于入围面试的考生,我校将组织面试,面试预计于7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我校将综合考虑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人选。

注: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于近日公布考前提醒及《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请报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04

 公示与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须在8月20日前将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校,未提供成绩单或成绩单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若预录取考生被取消资格,我校不进行递补。


05

 其他事宜

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法学、行政管理、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法学、行政管理、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学费人民币5,000元/人·年,医学院专业学费人民币6,500元/人·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七、监督机制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号:上交大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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