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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途站┃江苏设巡回法庭集中管辖海域及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
记者27日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苏将在连云港灌南县设立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对江苏海域环境资源案件及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这一巡回法庭将从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连云港全市;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淮安市涟水县、淮阴区境内灌河流域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由这一巡回法庭审理的提起上诉的案件则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灌河为天然潮汐河道,位于江苏北部沿海中北段、海州湾南缘,流经淮安、盐城、连云港三市,与京杭大运河连接,每年有约100亿立方米淡水经这一河流下泄入海。
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说,这是江苏法院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又一次尝试,此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环境资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公共管理与合作,推进江苏海域及灌河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实现生态系统内司法保护尺度的统一。
另据了解,在巡回法庭机构正式设立前,根据跨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需要,灌南县人民法院长茂人民法庭将加挂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承担上述案件的审理工作。下一步,连云港法院将加快推进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来源:江苏高院 49 26830 49 13283 0 0 7484 0 0:00:03 0:00:01 0:00:02 748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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