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维真大联盟┃强烈谴责两青年着侵华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行径!
2017年8月,四名男子身着二战日军制服在上海四行仓库门口拍照,引起全民公愤。事后,四人被绳之以法。
无独有偶,近日,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也出现了两名男子身着侵华日军军装摆拍合影。他们头戴侵华日军军帽,其中一男子手持军刀,另一人拿着带刺刀的步枪,上面绑着日本“武运长久”旗。
这些行径令人愤慨,伤害了同胞感情,触犯了社会公德,对经历了“南京大屠杀”的南京来说,更是情感上无以承受之重。因此,他们的行为引起公愤和网上的鞭挞之声,是理所当然的。
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这场灾难,让一个伟大民族受尽蹂躏和欺辱,让数千万中国人死于战火和屠杀,枪杀、活埋、毒气、鼠疫、奸淫、抢掠、慰安妇、劳工等等,都是应该被人永远铭记的历史。
国家公祭鼎上的铭文每每读来都令人心情沉痛:“侵华日寇,毁吾南京。劫掠黎庶,屠戮苍生。卅万亡灵,饮恨江城。日月惨淡,寰宇震惊。”
纵使时光流逝,同胞罹难的伤痛仍刻印在每个人心中;纵使时代变迁,历史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改变。无论是历史的美好,还是历史的灾难,都需要真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后,亲切会见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和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亲属代表时强调:“无论历史的美好,还是历史的灾难,都需要真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擦清历史的镜子,抹去灰尘,以史为鉴,走好未来的路。”
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后人。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没有无数革命英雄的誓死捍卫,浴血拼杀,就没有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身穿曾经侵略我国的日军军服拍照,尤其特意向他人展示,本质上也是一种损害祖国荣誉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规定。
2014年,我国通过立法确定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举行了隆重活动。
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和平与正义是每个有正义感律师的社会责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将通过不懈的努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用法律手段来禁止和制裁这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强烈呼吁对在此类文物、景区、遗址、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穿侵华日军军装拍照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用法律手段予以处罚。
希望类似事件能够引起更多公众的重视和反思,更希望类似的闹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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