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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三板红线中的红线“资金占用”?

2016-06-27 崔班长 董秘一家人
关联方资金占用被股转公司反复核查,各地证监局2016年对辖区内得新三板企业展开检查,资金占用成为红线中的红线,请务必重视,不要发生资金占用情形。



如何正确理解资金占用

被认定为资金占用的几种情形

(1)挂牌公司给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挂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偿还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承担担保而形成的债权;

(3)挂牌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资金;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从挂牌公司拆借资金。


判断资金占用的几点特殊事项

(1)关于“备用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可能会存在备用金,此种情形一般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2)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借款以及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与“联营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此种为关联交易。

(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4)发生时间为挂牌前的资金占用,且已经根据挂牌条件进行清理的,不必填写,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监管趋严,不要心存侥幸

股转公司在2015年年报披露的工作通知中,也明确要求为会计师事务所为挂牌公司出具《资金占用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


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组织各地证监局对部分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一批存在严重资金占用行为的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有企业因此被挡在创新层门外。


做为新三板董秘要把资金占用的严重性,向大股东、董监高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宣讲,避免不知情或侥幸心理的引起的处罚。






新三板董秘一家人创建于2012年3月
新三板董秘自发社群组织3000+已挂牌公司 400+拟挂牌公司微信号:xsb_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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