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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8-01-16 伊犁日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8年1月15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伊犁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阿不都沙拉木·沙德克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17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坚决把党中央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

(一)坚定落实总目标的信心决心。始终清醒认识伊犁维稳特殊形势,把全力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和州党委决策部署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坚定坚决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常委会党组印发了《关于自治州人大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的意见》,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头脑,更加自觉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过程。

(二)强化落实总目标的履职担当。始终把落实总目标作为人大工作的主攻方向,保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常委会班子成员扎实深入开展“七包联”群众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塔城、阿勒泰地区人大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走访排查和维稳督导工作,推动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落实见效。

(三)筑牢落实总目标的法治基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依法对调整伊宁市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得到解决。

二、围绕总目标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自治州立法条例》《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塔城地区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塔城市五条河流生态保护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积极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条例》。《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表决通过。完成了《伊犁州全域旅游管理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

三、围绕总目标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3次,组织代表视察3次,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强化社会稳定监督。专题调研州直常态化维稳工作,提出的部分意见建议被州党委采纳。

(二)强化经济发展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州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调研了自治州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强化法律执行监督。检查了《畜牧法》《森林法》《公路法》《档案法》《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积极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草场退化、提高公路管养水平、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问题,配合协助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检查了《药品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强化生态环保监督。开展了以“保障饮水安全、促进民生改善”为主题的伊犁环保行大型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了《环境保护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伊督察工作。协助全国人大调研、检查了生态环保工作和《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受自治区人大委托,检查了州直各县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五)强化民生改善监督。开展“安全生产伊犁行”活动。调研和检查了交通重点项目、双语教育、群众性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和出版物管理、城镇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了自治州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围绕总目标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代表工作

(一)突出人大代表在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中的重要作用。作出《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议》。在落实总目标第一线主动作为,发挥了代表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反恐维稳、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分组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代表学习,提升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之家”的主阵地作用,为人大代表提供活动场所、学习课堂和议政平台。

(三)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23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以上。

五、围绕总目标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转促”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大反思、大谋划、大实践”活动要求,教育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上来。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议题。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工作指导。密切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塔城、阿勒泰地区和各县市人大的指导和联系。常委会机关“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成效明显。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决策部署,不断开创自治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确保自治州人大系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以陈全国书记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保持步调一致,坚定不移地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紧密结合自治州人大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把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目标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按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始终聚焦聚力总目标,坚定不移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开展、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履行好依法治州的重要职责。坚决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作出的“打造平安伊犁”,建成社会稳定的样板区具体部署,为确保“三不出”,实现“二年巩固”作出贡献。

三、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发挥立法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打造美丽伊犁”和实现生态建设引领区目标,制定《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伊犁州全域旅游管理条例》。依据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或废止自治州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做好《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同时,结合塔城、阿勒泰地区实际,围绕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工作。

四、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穿到监督工作的各领域

紧紧围绕总目标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州党委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保稳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大对“一府两院”落实打造平安伊犁、畅通伊犁、美丽伊犁、智慧伊犁、健康伊犁、幸福伊犁,建设社会稳定的样板区、生态建设的引领区、民族团结的示范区、对外开放的先导区、经济发展的骨干区、民生改善的先行区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出有价值、有分量、有问题、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供党委决策参考。大力开展伊犁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扎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伊犁行活动。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使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全面落实。

五、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穿到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中

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社会稳定样板区和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中来,充分发挥代表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坚决同“三股势力”“两面派”“两面人”作斗争,形成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向选民述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制度,健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代表培训,保护和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水平。

六、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穿到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要求上

持续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总目标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实践者、忠诚捍卫者。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大反思、大谋划、大实践”活动。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始终坚定与“两面人”“两面派”作斗争的政治立场,高质量推进发声亮剑活动。认真扎实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常态落实“七包联”群众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持续加强能力建设。


稿源:伊犁日报

编辑:尼加提

责任编辑:邹文辉

审核:景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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