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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2017-09-21 微播彭水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彭水纪委下发通知,对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 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

  •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

  •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

  •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防治节日不正之风和正在开展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1+3”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作风督查力度。彭水纪委将派出督查组,对部分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县属国有企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查、不报、处理不到位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举报电话:023--12388;

举报邮箱:3511603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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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彭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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