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彭水这样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8-02-07 微播彭水

专项治理行动之——

扶贫领域三大专项治理行动


腐败问题的治理重点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现象。

2.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现象。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现象。

4.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现象。

5.在扶贫项目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等现象。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现象。

7.低保、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

8.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治理重点

1.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工作研究少、督查指导少、考核问责软等现象,表现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


2.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


3.分管领域领导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贯彻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不认真研究推进扶贫工作,对扶贫项目落实监管不力等现象。


4.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现象。


5.行业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乡镇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用常规手段、惯性思维推进扶贫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缺乏行业合力等现象。表现为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或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


6.结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帮扶工作流于形式,搞慰问式、走访式帮扶;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的现象。


7.社会扶贫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存在社会扶贫平台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参与社会扶贫的主体少、氛围不浓等现象。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治理重点

1.对脱贫攻坚“这个任务不轻”认识不足。存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不力、“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落实不力等现象。

2.对“要真抓实干,成熟一个摘一个”认识不足。存在或急躁冒进,抢时间、赶进度;或消极厌战,工作浮在面上,不落细、不落实等现象。

3.对“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认识不足。部分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没有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4.对“要防止形式主义”认识不足。存在会议多、检查多、“有的地方各类登记表、调查表、明细表、记录表等五花八门,大量时间消耗在纸面上”等现象。

5.扶贫对象不精准。存在动态识别工作不到位,识别程序不规范,评定过程走过场,漏评、错评时有发生等现象。

6.项目安排不精准。存在扶贫项目库不健全,脱贫规划不完善,产业扶贫政府包揽过多,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盲目上马、随意调整等现象。

7.措施到户不精准。存在到户帮扶措施千篇一律、千户一策,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惠帮扶政策不完善,贫困人口未改造危房依然较多,就地“农转非”贫困人口帮扶不到位依然突出,扶贫小额信贷推进依然较慢等现象。

8.因村派人不精准。存在帮扶工作供需错位,驻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人工作不得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现象。

9.脱贫成效不精准。存在贫困退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贫困村“空壳村”多,贫困人口低水平脱贫多,错退时有发生等现象。

10.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建设滞后、拨付程序繁琐等导致资金闲置滞留,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等现象。

11.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擅自附加条件、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导致贫困人口帮扶不到位或重复享受政策等现象。

12.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扶贫项目资金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级义务监督员等10项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整合后行业部门监管乏力,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等现象。

13.调研不深入。存在调查研究搞形式,情况掌握不准确,解决问题不得力,出现制定政策不切实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现象。

14.精力不集中。存在基层扶贫干部特别是乡镇扶贫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扶贫业务不熟悉、掌握政策不精准等现象。

15.落实不深入。存在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到人到户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16.督查巡察不较真不碰硬。存在督查人员不专业、不敬业或瞻前顾后,指出问题避重就轻等现象。

17.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存在重督查、轻整改,跟踪督办不到位,或就事论事、就地论地,不举一反三、不深挖根源等现象。

18.督查结果运用不力。存在督查与考核结合不紧密,督查权威性不够、时效性不强等现象。

19.考核评估浅尝辄止。存在考核评估时查找问题不够、总结经验不足,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好等现象。

案例:五届重庆市委首轮巡视反馈指出的扶贫领域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不精准,群众认可度低;玩数字游戏,搞无中生有,绞尽脑汁“巧”算收入账;在贫困户危房外刷漆,不作排危治理,做面子工程;脱贫干部选派随意,帮扶走过场,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流于形式;规划产业不经过充分论证,脱离实际,群众怨声载道;产业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会议多、文件多、表格多,村干部“公务员化,全天候上班”;通过发放补助金,想方设法让贫困户主动承认脱贫;“垒大户”“造盆景”都属于扶贫领域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


往期精选



来源:彭水县纪委监委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