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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首批“我为群众办实事”评选开始啦!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两级法院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二、评选条件
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出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真正获得实惠。项目要符合全市法院当前发展状况,具有普惠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已组织开展并在现阶段取得一定成效。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部门推荐、审核评选、社会公示的办法进行。1、部门推荐:各区县法院、各部门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已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行推荐,填写项目申报表,附相关照片。2、审核评选:采取“线下评审+线上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中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及取得成效,初步确定20个申报项目进行网上投票,把关确定首批十大“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3、公示:对评选出的十大“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加大宣传,发挥项目化牵引作用。---可通过复制增加列表项
来源:日照中院
编辑:王伟 闫霞 楚杨
审核: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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