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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N62089、桂N89175大车司机,请速回钦州接受交警处理
2019年6月30日凌晨,桂N62089、桂N89175两台涉嫌超限超载的大货车在钦州市钦南区钦犀公路,无视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站点工作人员的指示,不停车接受检查,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可实施15日以下拘留
可最高一次性记6分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促请下列单位督促当班司机在5天内到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理。
桂N62089号大货车所有人:广西钦州市吉祥物流有限公司
桂N89175号大货车所有人:钦州市锦昌物流有限公司
钦州交警提示:上述两车,已经录入天网系统实施布控,交警可以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如当班司机不主动接受处理并如实交代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扣车2个月。
来源:交警二大队,编辑:张毅,审核:李晓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