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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女子骑摩托车肇事,出逃在外终被拘....
两年前,她离家外出
有家不能回,内心挣扎痛苦
两年后,她选择了承担了这一切
人,犯了错误,就该承担责任
在逃人员:
熊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
案件经过:
2014年12月的一天,熊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沿宁乡历泉路由南往北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致使摩托将散步的刘某、江某撞倒,造成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江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熊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熊某离家外出:
事发后,在2015年6月份,熊某某接到了宁乡县公安局的刑事传唤,而熊某某在没有处理完赔偿的情况下离家外出,并一直未回过家。熊某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
全面追逃:
为尽快侦破案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多次上门做其家属的工作,同时对熊某某的踪迹进行多方摸排。6月10日,在县局指挥合成作战中心与金洲派出所的合作下,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将网上逃犯熊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熊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
一旦发生了就应该积极处理
面对责任不逃避
否则不仅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而且对自己的内心也是一种煎熬
# 安安想说 #
致人民群众:举报有奖,严格保密
致在逃人员:自首从宽,抗拒从严
编辑: 小 青
编审: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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