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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南门桥一老人被撞,当时以为没事,后来……
2018年2月27日,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了新年的第一面锦旗——“忠于职守,为民服务”。
这面锦旗是谁送的呢?
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事情还得从2017年说起。
2017年11月28日凌晨3时许,天色还未亮,还下着小雨,年近八旬的童某某骑行一辆人力三轮车经过宁乡南门桥时,与一台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人力三轮车侧翻,童某某摔倒。
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下车向童某某询问情况,童某某表示问题应该不大,只是皮外伤,不用去医院。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给了200元人民币给童某某后便驾车离开了现场。
不料,天亮后童某某便发现身体不对劲。经医院检查发现,除皮外擦伤外,还有多处肋骨骨折,医治费用预计需要1万余元。面对大额医药费,童某某于是向交警求助。
宁乡交警紫金中队颜志湘在了解了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追查肇事车辆。不久,在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蒋纯与何凌峰的大力协助下,很快找到并联系上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邹某某。最终,民警召集双方召开事故赔偿协调会议,双方达成和解,童某某的医治费用顺利到位。
童某某的家人说:办案民警非常敬业,追查肇事车辆线索一直忙活到凌晨,调解时也非常地耐心,我们很感动。为表示感谢,童某某家人专程送来锦旗,并为宁乡交警点赞。
编后语
我们谁都不希望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愿意看到群众受伤、流泪。所以还是要大家有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规矩做起。
同时,感谢这面真挚的锦旗,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份感谢,更是一份支持与信任。我们一定不忘初心,继续公平公正地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做人民的好警察。
编辑: 李青见
编审: 胡宇翔 魏 瑛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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