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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的面包车、摩托车车主请注意!交警严查这4类违法行为

宁乡公安新媒体 宁乡交警 2022-05-19


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

是老百姓常用的交通工具

但它存在人货混装、拆除座位

涉牌涉证、违规载人违法行为

常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宁乡交警正在严查!



2018年5月29日,宁乡交警特勤中队强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对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1:5月29日,特勤中队在S209仁福大道,查处1起面包车人货混装交通违法行为。


微友提出:谁的车没有载货的时候,人货混装的标准又是什么?


交警蜀黍解说:人货混装,是指货车货箱内装货并乘人或客车车厢内乘人并装载超过规定重量和体积的货物货物堆得太高,挡住了后挡风玻璃,影响了司机视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人货混装将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将处以100元的罚款。

 ▶案例2: 5月29日,特勤中队在S209仁福大道,查处1起面包车驾驶员擅自拆除座位的违法行为。


微友问:我自己的车,为什么不能拆除座位?


交警蜀黍解说:有些面包车主为图方便,擅自拆除座位,拖运货物。这属于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的违法行为。在刹车之时,货物会因惯性向前倾斜,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3: 5月25日,特勤中队在玉兴路查处三轮摩托车未悬挂车牌违法行为1起、在楚沩路查获二轮摩托车未悬挂车牌1起。


微友问:摩托车涉牌涉证会面临什么处罚,怎么上牌上证?


交警蜀黍解说:无牌或使用遮牌、假牌和套牌车辆的人,往往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所以他们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违停等违法行为高发,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此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驾驶员自以为公安机关无法侦破而选择逃逸,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摩托车涉牌涉证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2、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记12分;3、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号牌的拘留15天、罚款2000元、记12分;4、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拘留15天、罚款2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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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4: 5月25日,特勤中队在二环路查处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1起。


微友问:三轮车上不能坐人吗?

交警蜀黍解说:三轮摩托车上载满了钢管,还站人,这是典型的违规载人行为,对乘坐者来说安全隐患极大。交警蜀黍当即将乘客"请"了下来,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特勤中队

编辑:陈   雄

编审:冯    胜  魏    瑛

审核:贺    任  李延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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