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醉驾男"撞人逃逸,被抓时在家睡觉!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可现实中,有个别肇事者
见到有人重伤流血,奄奄一息
仍选择逃逸
交警蜀黍当然要...
2019年1月5日16时,喻某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搭载其女儿张某经过X096线19KM资福镇檀木村路段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发后,电动摩托车摔倒,喻某某受重伤。令人气愤的是,小车驾驶员并未停车救助伤员,而是加速逃离了现场。随即,张某报警求助。
接警后,灰汤中队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别克,但该车行驶至资福镇某路口时再无线索。而伤者喻某某的家属告诉交警,喻某某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情况危急,急需救治费用。
为了让伤者及时得到救助,交警蜀黍加快工作进度。通过技术手段对比分析得知,该车为湘A19***,车主为易某。
20时许,灰汤中队在灰汤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位于资福镇某村的肇事司机易某家,此时易某正在睡觉。(撞人逃逸,竟还能安心睡觉,心理素质真是过硬啊
从肇事逃逸到抓获归案仅用4小时,为机智的交警蜀黍点个赞
易某为什么要肇事逃逸?
原来,事实并没那么简单,通过酒精检测,易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易某交待:撞到人后,他知道除了要赔偿伤者救治费用外,还要面临醉驾处罚,所以他选择了逃逸。
交警依法认定:易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15日,喻某某的家属将一面“社会良知,正义卫士”的锦旗送至灰汤中队民警的手中,以此表达全家人的感激之情。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侦破手段在不断进步和完善,肇事逃逸不但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还会造成严重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司机的心态不尽相同,心存侥幸、畏惧法律、害怕巨额赔偿...但殊途同归,他们走上的都是一条丧失人性,与法律对抗的不归之路。在现有的侦技条件下,由其是道路监控设施的逐步完善,他们无疑是作茧自缚,自讨苦吃。不仅如此,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还要“罪加一等”。
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要保持冷静不要紧张,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若因为一时紧张不知所措,一时糊涂驾车走了,不要紧,这时只要驾车返回现场,你的行为可以不认定逃逸。
二切莫存侥幸心理逃逸,别一失足铸大错。逃逸的后果,从经济层面讲,保险不予理赔。从法律层面上讲,逃逸方付全责(有些事故你若不逃逸根本就不是你的责任),面临扣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逃逸致人重伤的,判3年至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不懈追逃的交警蜀黍点赞!
本文小编:陈 雄
来源:灰汤中队
编审:魏瑛
审核:贺任 冯胜
宁乡公安抖音号:n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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