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明路步行街口私拆护栏的哥几个,警察蜀黍在找你。。
看而思
kuanersi
我们都爱宁乡
可总有一些人的爱,只是停留在嘴边。
不信请看下面这个由群众提供给我们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13007gqcal&width=500&height=375&auto=0
问题来了---
交警为什么要在花明南路设置道路中心护栏?
答:因为这里地处步行街,车多人多,横穿马路危险重重。曾经,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在这里多次发生,安装护栏后,交通事故下降超过90%。
而且,为了让群众安全、方便出行,政府花费巨资新建了地下通道。
可还是出现了上面视频中的违法行为。试想,如果因此类涉嫌违法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者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交警蜀黍如是说:
各位市民朋友:
道路交通设施属于公共资源,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人们安全、有序、畅通出行,切不可图一己私利而蓄意破坏,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也给城市留下了一个个“伤疤”。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市民驾车无意间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的,也应及时报警并赔偿相应损失,否则或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对2015年9月20日晚发生在我县花明北路步行街口的私拆道路中心护栏行为,我队报案后,已由玉潭派出所受理。相关当事人请主动到玉潭派出所协助调查和处理。
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10.28
此路段护栏被多次蓄意破坏后,交警警花妹妹到该路段进行了街采,一起来看看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i1300kes83l&width=500&height=375&auto=0
宁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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