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事关重大行政决策!
2023年3月1日起
新修订的
《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将正式施行!
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助力。
为更好地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法为重大行政决策“画框框、定杠杠”,护航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着力于规范细化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并结合中山实际,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目录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是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化管理的规定,建立目录事项进入与退出机制。
二是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家论证制度作了细化,提升专家论证质量。
三是完善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开展风险评估的责任单位、具体程序和结果运用。
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方式、期限和内容,强调合法性审查为决策必经程序。
五是新增决策责任追究及相关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刘诗觉 摄
本次新修订的
《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共有六章、六十条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采取定义、列举、目录管理和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决策原则、部门职责、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明确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工作要求和相关单位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强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讨论。并规定了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工作要求和相关单位职责等内容。
第四章“决策执行与决策后评估”。明确决策执行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明确开展决策后评估的适用范围、评估内容、具体程序、结果运用和责任单位等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为了落实决策程序制度的刚性约束,一是明确决策机关及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对决策过程中的各类主体,包括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受委托专家、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具体施行时间等。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一审:江志涛、陈娟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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