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的新闻生产 ——杜威、李普曼之争再审视
【摘要】互联网的崛起不仅对主流媒体的权威性提出了挑战,也引发了关于新媒体时代捍卫传统媒体的专业主义与支持新媒体的大众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要充分利用新技术向我们提供的机会,就必须超越新闻专业主义的话语,充分认识到两种新闻生产方式中都存在的为公众探索新闻事实与真相的共识。为此,回顾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杜威与李普曼之间那场关于媒介、公众和民主政治的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双方在争论中所秉持的共同原则和各自的出发点,笔者认为新媒体时代的新闻生产应关注的是:什么形式的新闻生产实践或社会调查能补充当前的信息传播活动,从而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中促成关于复杂事务的集体的社会判断,进而实现对民主公众的培育。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生产;杜威;李普曼
一、传播技术革新的民主预言
对新媒体的技术革命所预示的民主意义的探讨,最有趣的地方莫过于它竟然与那场被誉为“美国二十世纪最有启发性和最激烈的思想辩论”联系在了一起。那场思想辩论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著名的新闻专栏作家李普曼和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之间,围绕的问题就是在需要复杂的答案来应对不确定情况的政治环境中,中介性的交流,尤其是以新闻的形式出现的交流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李普曼和杜威都试图超越那种对复杂问题进行极端化处理以致公共讨论难以开展的二元对立,然而关于他们之间那场对话的流行神话却已经成功地将其改写为一场双方展开辩论的对立冲突。这种对立冲突包括局内人和局外人、专家治国和大众民主、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之间的冲突。
身兼《纽约客》专栏作家、博客写手和新闻学教授头衔的埃里克·奥尔特曼将杜威、李普曼之争置于他关于互联网博客的民主意义的当代语境中加以探讨。在奥尔特曼看来,发生在李普曼所代表的“典型的权威内幕人士”和杜威所代表的“民主教育的先知”之间的争论,可以用来指导当前有关互联网的争论,主要是因为它有助于描绘两种完全不同的来自过去的认识路径来为我们提供建议。一种路径是李普曼代表的旧媒体所倡导的新闻局内人的认识传统,对他来说政治成为专家经营的业务,并在大部分无知的公众面前上演壮观的竞技运动。另一种路径是杜威所代表的新媒体,认为市民行动者试图从李普曼之类的精英那里夺取民主权威和资讯的缰绳。互联网的出现更是推动了奥尔特曼描述的那类杜威式民粹主义的互联网乌托邦观念的发展。然而奥尔特曼很快澄清,他提出的杜威式的乌托邦理性与实际情况联系甚微。首先,他指出,美国新闻业的历史所展示的正是李普曼最初认为的那种专业化取向。其次,奥尔特曼发现,即使互联网提供社交网络功能挑战自上而下的旧媒体的传播模式,在一个多元化的民主社会,这一功能不会自然地实现。恰恰相反,社交网站,顾名思义,倾向于将志同道合的人统一到分散的群体中,每个群体讲自己的语言、巩固自己的利益而来对抗其他人的利益。再次,新媒体和新闻网站与已有的报纸有一种“寄生关系”,前者往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后者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如果那些仍然拒不退让的旧媒体瓦解了,那么曝光公众关注的议题的可能性也将明显减弱。
奥尔特曼的解读代表了一种对新媒体崛起现象的主流建构,将其叙述为代表自上而下的专业人士的传统媒体和代表自下而上的业余人士的新媒体之间的冲突和碰撞。这种叙述框架关注的是传统媒体的机构资源和公民记者的非正式网络之间的对抗、寄生或互补的关系。强调新闻编辑室价值的人认为,编辑室的重要性在于它作为专业新闻来源的责任感和可靠性。推崇公民新闻的人则认为,由社交媒体来曝光的事实能为世界事务提供丰富的新视角。
在这样的建构框架中,杜威和李普曼很自然地处于辩论双方的对立面上。这样的分析并没有认识到李普曼的观点在道德上虽然被人质疑其精英主义的立场,但在实际的政府治理实践中却切实可行,而杜威的观点虽然具有平等主义的道德优越性,但却是极其天真的。重新探讨杜威、李普曼之间的对话,需要打破各种已有的叙述所始终遵循的“现实主义”精英分子对抗“理想主义”的民粹主义者的沉重枷锁。
二、被寄予希望的社会调查机构
关于杜威、李普曼之争的流行叙述在今天已经受到颇多质疑,甚至对李普曼新闻思想反民主立场的论述也被认为是种误导。双方论证的重点都放在“认识论政治”上,即“我们所知道的政治和我们如何扮演公民的角色与我们如何知道政治紧密相关”,他们共同的希望是寻找解决公共舆论危机的方法。
李普曼对普通市民参与理性地自我管理的能力持悲观怀疑态度,因此提倡新闻业和整体的民主实践都要转向实证科学。他寄希望于一个不受自身利益影响的专家阶层,通过设定一个更严格更专业的信息搜集标准也许能解决草率的报道、审查制度和宣传的问题。而对杜威来说,民主的困境来自工业生活的官僚化和非人格化,来自日益增长的经济力量要么直接通过强迫或威胁,要么通过间接操纵民意来确保自身在政府中的利益。而解决方法并不是要以科学的名义建立一个知识精英阶层,而是复兴公众权力使他们能为自己说话,争取自己的利益,由此公众利益才能被发现、表达和遵从。
杜威与李普曼之争所达成一致的地方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媒体所生产的新闻并不等同于作出明智判断所需要的真相。新闻是不完美的,不仅因为它存在事实上的缺陷,而且它不能有助于为行动提供统一的、实用的指导,它只是一个“不安地左右移动的探照灯光束,让人们看到黑暗中的这个或那个片段”。当然这种信号化的功能也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即使是一个不安分的探照灯,也使人们有意识地注意到那些有可能一直停留在黑暗中的事务。媒体只要继续这一功能,同时扩大探照灯的覆盖面,加快探照频率,那么新闻就能满足民主时刻关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重要事件的需要。但是,由于经济压力要求这些“精彩”的新闻是廉价生产的,并且是有阅读吸引力的,期望报纸为我们提供无利可图的真相就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收集信息的方法是一种专业技能而且代价昂贵,将无形世界展现给现代国家的公民所需要的细致调查,将需要“耗费时间、金钱、特殊才能和大量空间”,而这些资源不是日常新闻报道所能具备的。
于是,李普曼认为需要发展一系列支持政府各个机构的情报部门,这些部门将配备社会科学家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而杜威则认为新闻业必须继续充当政府和人民之间展开互动的重要纽带,尽管李普曼对新闻业的大多数批评是正确的,但只是对当时新闻业的运作情况进行批评,为了推动个体成为公民,新闻业必须通过改革来拥有搜集事实的社会科学联盟和呈现事实的艺术。
进入21世纪后,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业、新闻生产的很大一部分是以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新闻线索的“爆料”、对受众所关注话题的筛选,甚至新闻报道的采写,都需要借助互联网上的全民对话来进行。这种全民对话模式提供了杜威所谓的“讨论”的功能。与传统媒体的信号功能不同的是,新媒体提供的讨论有着非常重要的批判和刺激功能。讨论有助于信息公开,同时也提供了发布新观点的机会,并邀请个人关注公共事务。
但事实上,互联网上的讨论主要来自经过主流媒体突出呈现的事件的刺激,反过来,主流媒体将其焦点转向发生在互联网上的事件来体现它的凸显功能。来自新媒体“爆料”的新闻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主流媒体的权威性,但新媒体引发的争议又马上被已有的新闻媒体采用,并随着观众注意力的增加而转化为其广告收入来源。因此,重新审视杜威、李普曼之间的那场对话,其价值就在于它不断提醒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不是问:“新闻业如何能服务于民主政治?”而是问:“如何构建一种社会调查机构,能够帮助新闻业更好地再现我们的社会环境,以促成关于复杂事务的集体的社会判断。”这一在两者对话中所呈现的共识,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所带来的新媒体时代的民主意义。这种共识表现在:首先,杜威和李普曼都并不认同放任自由主义的观点,即将不受控制的大众传播技术的普及视为形成消息灵通、利益共享的公众舆论的充分条件。其次,双方都认为,将公共资源投入到社会调查的自治机构是形成受启蒙的民主公众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的辩论最终使专家、市民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交流性互动,成为任何探寻新媒体的民主影响力的核心问题。
三、不应被放弃的新闻业
也许对杜威、李普曼辩论的最大误解是认为李普曼虽然意识到了宣传是一种大众政府用于“制造认同”的常用工具,但并不认为此观点有何令人反感之处,而且其提出的专家阶层正是为了让处在决策位置上的精英阶层获得足够的信息,从而得以开展尽可能专业化的宣传。事实上,即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与到美国的宣传战中,李普曼也从不提倡将宣传作为国内政治的工具,而《公共舆论》整本书都是在提出警告,宣传专家是多么容易操纵商业化的新闻业并破坏公众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李普曼在书的结论处呼吁一种教育模式,这种教育将以批判性的分析作为指导市民的工具,这种分析将描述“新闻审查的特点,向学生提供过去的宣传知识,并教育人们如何识别比喻、戏剧化的关系和拟人化的抽象,这些都使他们容易受到间接的有说服力的宣传的影响”。
而杜威与李普曼展开“辩论”的起源,发生在李普曼放弃了他最初在《自由和新闻》中建议的新闻改革,并在《公共舆论》中寻求只向政治官僚机构的成员说话的专家组织的庇护的那一刻。在早期的《自由和新闻》一书中,李普曼仍抱有希望,认为报纸将发挥民主圣经的作用,用来指导人们的行为。然而,对商业化媒体的希望幻灭,李普曼又呼吁创造一个“中央国际新闻机构”来提供中立的事实,其独立性受到党派利益永远不能触碰的承诺的保护。1920年的李普曼自信地认为这个中央新闻机构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将确保它的公信力。然而,短短两年后,他又放弃了这个信仰,选择建立一个大部分时间在公众视线之外开展工作的情报局。这个情报局,不直接参与决策或宣传,但均是独立的、非政治性的机构,由不动基金会资助,提供客观的无私的事实的陈述,然后提交给行动者制定政策。
李普曼对大众民主感到幻灭,对宣传和不可信赖的报界又很警觉,因此看不到有什么选择。他得出的结论就是,无论新闻业传播的信息质量如何,普通市民根本没有时间、精力或能力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消化这些知识,更不用说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但李普曼也并非全盘否定大众民主,他认为立法者由情报局提供信息,而公众将保留对立法者制定的政策说“是”或“否”的权利。此外,市民将作为一个警惕的观察员来监督决策程序,但考虑到公众的局限性,在判断的创造性过程中公众大多数时候是保持一个旁观者的身份。
对此,杜威也承认,“李普曼先生提出的专家组织在本质上是可取的,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实际上,杜威早已为李普曼提议的组织类型提供了理论基础。杜威建议的组织将满足查询和传播的功能,并建立在基础教育和实用性上。这个组织将提供对复杂环境的再现,用以激励对话并在特别疑惑或紧迫的条件下指导判断。
杜威从来没有批评过李普曼在《自由和新闻》中提出的看法。当《公众舆论》和《幻影公众》相继出版时,他对李普曼轻易地放弃了新闻业,并随意假设新闻业将长此以往的想法感到痛心。杜威和李普曼之间真正的分歧在于,新闻业是否能对散漫分离的公众加以启蒙。或者说,什么样的代理机构能通过严肃高雅的形式传播集体性的社会调查的结果,来启发公众对他们所处的共同世界的了解。与将杜威李普曼之间的对话扭曲为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之间的冲突或者对立的认识论之间的战争这种传统解读相比,发现两人是如何构建开展社会调查的方式方法、并探索这种社会调查的结果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来传播,也许才是在当前的新媒体时代重新认识杜威李普曼之争的意义所在。
杜威曾期望出版一种新型报刊:它将现代传播手段、社会科学技术及艺术的表现结合起来去为社会与政治的运动提供持续而有系统的有效说明。这一希望也正是杜威有关民主论述的实质,即民主将“在自由的社会调查与全面生动的交流艺术紧密相连时达成”。如果李普曼所推崇的社会调查仍然是有关人类行为的超然观察员的模式,那么杜威的方法则是寄希望于另一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其目标是帮助公众诊断他们的问题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调查的结论必须以一种类似于文学艺术戏剧化的新闻表现出来。
自由沟通是民主的一个核心原则,复杂世界中的民主也需要同样复杂的机构和制度。杜威李普曼之间的对话留给我们的问题就是——什么形式的社会调查或新闻生产机构才能够再现我们的社会环境,以促成关于复杂事务的集体的社会判断。如果我们站在李普曼这边,我们将信任一个科学化的权势集团,他们要么向公众要么直接向决策者提供技术性结论。从这个角度来看,新媒体的兴起,除了作为一种可能的信息传输中介外,几乎没有任何建设性的意义。如果我们站在杜威这边,我们将发现,互联网已经为流通和传播创造了新的物理机制,为专家和市民在调查过程中进行互动创造了新机会。但根据杜威的观点,我们还要为这种机制注入更多的生机,不仅把它当作企业营利的工具或个人表达的工具,而且是一个开展合作性的公共调查的领域。杜威和李普曼都没有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行动蓝图,但通过一个更具激励性的广阔视野,更富创造性的想象力,更具批判性的反思,他们让我们超越传统视野去思考和怀疑。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1YJC860055)
(作者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