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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新闻再思考

2016-12-20 宋祖华 李艳 新闻爱好者

【摘要】反转新闻研究很有反思与重构之必要。首先是概念的规范化,与其他近似说法相比,反转新闻是个更可取的概念,指代当下对同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出现一次或多次显著变化甚至反向变化的现象。其次,同为反转,却不能“一概而论”,从真假反转、主从反转和虚实反转三个基本类型入手,便于剖析反转新闻的构成,揭示其复杂性因素。不过总体上看,反转新闻仍是一种非正常新闻现象,需要结合不同类别的特点,从新闻报道规则规范、主流媒体的示范作用以及提升公民的媒介素养等几个方面探索应对策略。

【关键词】反转新闻;新闻媒体;受众;新闻失真


作为一种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现象,反转新闻引起了新闻业界的广泛讨论,也受到不少学界人士的关注。然而,无论在基本概念使用方面,还是在所指对象明确方面,现有研究都显得有些凌乱不一,缺乏对话的基础和空间,颇有止于“观点加例子”式的简单重复之嫌。因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重新思考反转新闻的属性和特点,以期构建一个有助于展开深入讨论的逻辑框架与话语平台。


一、反转新闻的内涵和外延

 

我们认为,反转新闻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一是反转新闻指当下的一种新闻现象,即指对同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在事实、价值、情感等层面出现一次或多次显著变化甚至反向变化的现象。它既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又是媒体和受众选择性认知、建构和传播的产物。二是反转新闻是新媒体时代的一种新现象,它不是媒体单向制作并传播新闻的产物,而是新旧媒体和受众多渠道、多层面传受互动实践的结果,因此,反转新闻是一种复杂的新闻传播现象。三是反转新闻引发的“反转舆情”不仅仅是一种结果,也是下一阶段反转新闻报道的对象和反转的重要条件。也就是说,“反转舆情”在反转新闻发展过程中不断被事实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反转舆情”是相应反转新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可以区隔出来的、“皮下注射”式的新闻报道的舆论后果。

 

二、反转新闻的分类

 

反转新闻具有共同的特点,又是一种复杂多样的新闻传播现象,当下研究关注共性的多,关注个性、复杂性的少。有些文章止于对反转表象的描述,进而削足适履,简单套用现有理论来解释,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我们认为,反转表示一种方向的变化,但反转的内容、性质、过程却不尽相同,因此,不能以标签化的“反转”掩盖反转本身的复杂性,而是要归纳概括、分门别类进行分析。这样方能更好地理解不同反转新闻的共性和个性特征,厘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真假反转


真假反转新闻,是指新闻报道在真实性层面发生一次或多次反转的新闻类型。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其最简单的形式,是早期报道被后续报道证明为失实,如关于东北农村“礼崩乐坏”的报道。也有发生多次真假反转的复杂情况,如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

针对同一个事件,新闻报道先后做出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描述,不仅使人们在把握事实方面无所适从,而且也冲击着人们对新闻表征体系的固有认知,动摇了新闻媒体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功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真假反转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真假框架成为人们批评反转新闻的主要叙事框架。近年来各大媒体对反转新闻的盘点,基本上都是基于这一框架的产物,这也是学术研究备受关注的一种类型,以至于有学者将新闻失实看作反转新闻的本质特征。


(二)主从反转


有些反转新闻并不包含显著的真假反转过程,如2015年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淮安女大学生扶摔倒老人事件”,女大学生发帖求证在前,老人寻找证人在后,双方各执一词,很难证实谁真谁假,警方介入并最终判决,媒体追踪事件的发展并予以报道。整体上看,相关报道并未过多断言,也没有出现大面积的失实。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不能以法理逻辑取代事实逻辑,警方的最终判决不能成为判定事情真假和新闻失实的铁证——警方并没有提供大学生撞老人的确切证据,只不过是根据相关证据做了一个更合乎法理的裁定。

那么,反转从何而来呢?是新闻报道和受众评论“关注点”的转移。女大学生和老人先后引导人们关注该事件的不同层面,新闻报道的侧重点发生了转移,人们的情感和态度也产生了变化,我们称之为主从反转。“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偷拍姚贝娜遗体事件”等,都可以归为这一类型。其实,许多新闻事件本身就是复杂的,其是非对错往往不那么泾渭分明,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及报道也需要一个变化的过程,这本应该成为常识。至于它们为何被戏剧化为非此即彼的矛盾式存在,应该从新闻报道、社会心理以及人们的认知习惯等方面寻找原因。从真假层面分析,就会掩盖甚至异化真正的问题,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


(三)虚实反转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受众不再仅仅是新闻的接受者,他们在传受互动中参与新闻的生产和消费。从互动角度看,反转新闻现象不是若干条“反转新闻”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关涉现实和虚拟的复杂活动。首先,受众接收具体新闻并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意见、情感等,而且他们不仅仅关注“这件事”,还会上下互连,左右对比,扩展为对这一类事的关注和表达,这是一个就实入虚的过程。其次,受众的关注和表达成为后续报道的对象,而且受众会在传受过程中形成不同的利益或趣味团体,表达集体意志,并通过线上动员引发线下行动,这是一个由虚入实的过程。这两种过程的一次或多次转化,是反转新闻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传统媒体时代也有新闻失实,却没有形成反转新闻现象,虚实反转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以上三类是反转新闻的基本类型。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严格地说,每一个反转新闻现象都包含上述三种反转,但它们的表现与影响因事而异。有的反转新闻凸显为单一的真假反转,如“中国游客泰国铲虾事件”;有的则表现为三种反转的复杂结合,如“雷洋事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宜做简单化、绝对化的评判,而是要做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三、反转新闻评价与治理对策

 

当下研究对反转新闻的评价体现为两种不同的取向。绝大部分研究强调反转新闻的不良影响,将它定性为“新闻失实”“舞台闹剧”,视作一种“考验媒体智慧的现象”。有学者指出,反转新闻“不仅给受众获取信息和认知世界带来了困扰,更消解了公众对媒体报道的信任”。 也有论者指出,反转新闻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消耗了受众对社会公共议题的关注与热情,甚至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另外一些学者强调反转新闻的积极意义,指出反转新闻并非都是“狼来了”,而是一个不断接近真相的动态过程 ,有助于形成一套应对谣言的纠错体制,有可能成为一种“新型舆论监督”。

我们认为,以上两类观点的侧重点不同,它们之间不一定是矛盾关系。看待反转新闻,既不能将其“妖魔化”,也不能过分夸张其正面作用。问题的关键不是反不反转,而是如何反转:是在调查研究中越辨越明,还是在众声喧哗中是非难辨。如果是后者,即使最后真相水落石出,也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是前者,则远比简单、绝对化的“英雄”“狗熊”式叙述更可信,更适合当下新闻传播之潮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反转新闻,显然喧哗与躁动多于冷静和客观,非此即彼的断言式表述多于准确细致的分析,真相的发现也往往走了许多不必要的弯路。因此,整体上看,反转新闻是一种非正常新闻现象,很有治理之必要。

反转新闻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存在,也许找不到药到病除的良方,但也不是无药可救的绝症。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治理的方略。

首先,分类治理,对症下药。不同类型的反转表现不同,深层动因也不一致,不能简单化地一概而论。以真假反转为主要特征的反转新闻,需要及时规范报道方式,澄清事实真相,同时还要厘清假新闻传播背后的利益关系,惩罚各种潜在的操纵行为。而主从反转和虚实反转包含较多的受众感知因素,需要秉承过程理念和透明原则,考虑受众的认知规律和情感因素,构建良性对话关系和互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透过反转新闻轰轰烈烈的伪交流假象,发现并消除反转争论甚至网络攻讦、谩骂的病根,构建和谐、健康、公开、公正的新闻传播环境,促进良性新闻传播实践的发展。

其次,优化新闻报道的规则规范。第一,细化现有规则规范。我国的新闻报道规则规范多是定性化的,如确保真实、加强核实、杜绝炒作、严格发稿流程、优化纠错机制等,具体如何落实,常常无规可循。就新闻核实方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其他方面,还有进一步细化之必要。第二,完善规则规范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我国现有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多是基于危机管理思路的事后惩罚,这对原则性问题和重大事件管理颇为有效,而反转新闻多为一般性的社会事件,现有奖惩机制明显力不从心。如何建构适合当下媒体特点的激励机制,如何探索行业信誉评估机制以完善惩罚机制,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第三,探索针对性的新规则规范。比如,个人媒体和社交化媒体上的信息算不算新闻信息?新闻媒体如何采用这些信息?公众的情绪化表达如何报道?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并予以明确规范。

再次,发挥主流媒体的示范作用。主流媒体占用较多的社会资源,也具备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新闻报道能力,因此,面对舆情汹汹的反转新闻现象,主流媒体搭便车赚取私利当然不可取,但置若罔闻也是一种失职。率先垂范,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报道以澄清事实,明确导向,是主流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要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正如前文所述,反转新闻不是新闻事实的反转,而是报道的反转,而报道的背后,是人的因素。如何认识复杂的新闻现象,如何理解新媒体环境下真实和虚拟的关系,如何把握网络时代的不确定性,如何摆脱非黑即白的简单化思维方式又不落入是非不分的窠臼,都有赖于记者和一般公民媒介素养的提高。只有人们掌握了足够的新闻传播知识,养成了质疑精神和批判意识,具备了相应的能力,才有可能最终消除反转新闻,以平和的心态推进建设性传播,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创造祖国和人民的福祉。

 

(本文为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化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谣言传播及其协同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BXW035)

 

(宋祖华为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李艳为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生)

 

 

※原文详见新闻爱好者杂志2016年第11期第24-27页或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期刊网、重庆维普等,如转载、引用请注明来源于新闻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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