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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9(428)【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新闻发布会晒专项工作“成绩单”

松滋检务 2018-11-03

“今年办理侵犯创新主体权益的盗窃、非法经营、诈骗等案件13件24人,其中批捕12件22人,不捕2人,起诉5件29人,不起诉1件1人,有力促进了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8月8日,松滋市检察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以及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法制办、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和松滋新闻、松滋市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共40余名参加。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谢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正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史晓钟用扎实的数据和案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服务创新发展企业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并就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互动。

据悉,自今年4月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该院结合松滋实际,迅速行动,通过集中走访、加强宣传等方式为专项活动摸清底数,营造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先后调研走访119家规模企业、13家高新企业,掌握创新平台建设现状。走访23家职能科局,关注创客、电商等创新业态。与企业建立微信群,按照“有事上门、无事不扰”服务理念,确保问计、问需、问策精准落实。

“我想问,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并不是创新主体或主管单位,如何来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在专项工作中,通过开展三个小专项活动支撑大专项,请问有无办理典型案例?”在答记者问环节,记者提问道。该院强调将针对影响和破坏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遏制妨害创新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强化对创新发展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目前,该院已办理涉及创新发展的吴某某等14人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和武汉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人范某涉嫌对非国家人员行贿案2个典型案件,均列入荆州市院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

下一步,该院将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进一步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拓展和丰富法律监督渠道、手段,充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创新发展,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办理一批典型案例,催生壮大一批创新主体,助推形成一批创新功能,依法保护好松滋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为松滋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编:唐春元              编审:谢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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