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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垦国营农场的创建与演变

2018-04-25 里程 口述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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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第一个国营农场的创建

      1950年12月1日,宁夏第一个国营农场,同时也是西北第一个国营农场——灵武农场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宁夏农垦的创立。

      1950年4月,西北军政委员会根据毛泽东主席“军队要成为战斗队、宣传队、生产队”的指示,将所属的部队转为生产队,创建国营农场。


      农林部派人到宁夏、陕西、甘肃、青海4省考察认为,宁夏的土地资源和灌溉条件较好,决定首先在宁夏建立国营农场。


      西北军政委员会根据中央农业部和西农部的意见,决定由宁夏军区负责筹建,地方政府予以协助。


      5月7日,宁夏军区成立建场筹备处,抽调后勤部副政委高宜之负责。


      5月8日至15日,西农部会同宁夏军区和省政府派出两个勘察组,分别到平罗县的西大滩和灵武县的山水沟滩调查。经过分析比较认为,灵武山水沟滩虽然面积小,但土地平坦,容易解决灌溉和排水,且靠近县城,社会环境相对安定,确定在此建场。

      为了学习外地办场经验并给新建农场培养干部,1950年1月和7月,西农部和宁夏建设厅先后派出41人到中央农业部举办的北京双桥拖拉机人员培训班学习拖拉机驾驶技术。


      1950年5月,西北军政委员会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和陕、甘、宁、青4省的地方部队中抽调了80多人,到东北地区的国营农场参观考察4个多月。


      10月上旬,去东北参观的宁夏军区后勤部副政委高宜之被暂留西农部,协同从宁夏回西安的调查人员编写建场任务书。


      此时部队准备参加抗美援朝战争。


      西北军政委员会决定,将办场任务交给地方政府,以“培养干部、积累经验、多打粮食、示范农民”为建场方针,由西农部在宁夏省灵武县境内试办国营机耕农场。

创建初农垦、军垦战士住在“地窝子”里 条件极为艰苦

      西农部修订了建场计划,于1950年10月18日组成了农场筹建处,地址先是在银川市铁匠街(今利民街),后搬到了灵武县城。


      11月初,西农部派农林处冯士休处长来宁夏实地考察农场场址,并与宁夏省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协商建场事宜。经与宁夏省政府李景林副主席商谈,并经省主席、省军区第一政委潘自力同意,调高宜之任场长。

      1950年12月1日,西北地区第一个国营农场——灵武农场在灵武县城内一座28孔窑洞的旧军营内宣告成立。

      灵武农场位于银川市东南58公里、灵武县城西4公里处。


      这里原是黄河古道,后因河床西移,经山洪多年淤积,逐渐形成南高北低的芦苇盐滩。


      1950年地方政府在山水沟修建防洪工程,免除了这片土地的山洪之患。


      1951年修建了纵贯场境内的第一农场渠,解决了农场的灌溉水源。全场职工在渺无人烟的盐碱荒滩上风餐露宿,修渠挖沟,开荒平田。


      1951年4月21日,第一批20名拖拉机手驾驶6台拖拉机开始机耕这片处女地,从此开创了宁夏农业机械化作业的新纪元。

军垦女战士

宁夏第一个军垦农场的创建

     在平罗县城西面,有一片荒无人烟、一望无际的盐碱荒滩,西大滩由此而得名。


      这里地势低洼,白僵地上寸草不生,曾被地质学家公认为是盐碱地的天然标本。

      历史上,清朝宣统元年,宁夏都统志锐之灌渠计划开垦这片土地,但未能实现。


      民国时期,宁夏省政府也计划开垦这片土地,结果也只是纸上谈兵。

      1952年2月,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独立一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一师,将光荣的祖国经济建设任务赋予你们。”由此,农一师响应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号召,开始全面转入农业生产建设,并于当年进军西大滩。

      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一师的前身,是1949年国民政府陆军第八十一军在中卫和平起义后改编的部队。师长马惇信,政治委员张建刚,副师长兼参谋长王世杰。辖3个团,共6007人。


      1952年4月8日,农建一师师部测量队率先进入西大滩开始勘测。同年8月,开始编拟建场计划任务书。


      随即由西北农林部、西北农学院组织60多人的勘察团,在西大滩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实地勘测。根据勘测资料编写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农建第一师——国营平罗机耕农场初步设计书》,分别呈报西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财政委员会和西北军区。经批准并定名为“国营前进机械化农场”。

      在建场初期,全师指战员树立“因陋就简,以场为家,艰苦创业”的长期建场思想,在盐碱荒滩上挖地窝、搭帐篷、开垦荒地。


      春天,他们迎着肆虐的风沙;夏天,他们冒着炙热的酷暑;冬天,他们顶着零下二三十度的冰雪寒风。在工地上,他们吃的是沙粒拌饭,喝的是盐碱苦水。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部队开展了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和“立功创模”活动。


      在垦荒建设中,广大指战员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劳动。在筑渠时,指战员们背着六七十公斤的背篼跑着运土。有的战士嫌背篼小,晚上自己动手 芨芨草,把背篼加高,能装100多公斤的土。许多指战员肩膀压肿了,脊背磨破了,他们就找来破布或鞋底垫上继续坚持。挖土方手磨破了,冻裂口子了,就用布条缠住继续干。每天都劳动十几个小时。

      从1952年5月农一师的指战员进驻西大滩,至1955年10月24日撤销部队建制的3年多时间里,共开荒45163亩,修筑了长达16公里的八一渠,开挖干、支、斗渠沟21条,以及大量的农渠农沟,动土1300多万立方。


      如果把这些土方堆成一米见方土墙,可以从西大滩到北京五个来回。


      前进农场是宁夏军垦创建的第一个国营农场。它的创建为宁夏以后创建其他国营农场培养了一大批干部,同时也积累了经验。

驼队送支宁青年下基层连队工作

其他各农场的相继创建

      巴浪湖农场1953年4月为灵武农场分场,1954年9月独立建场。土地面积36.5万亩。

      连湖农场全场分两部分。1953年,场本部宁朔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创建。1954年8月,农一师的100多名官兵来到这里扩建垦殖,改名连湖农场,土地面积3.27万亩。

1985年接管的玉泉营分场,土地面积27.96万亩。

      暖泉农场创建于1955年5月,农一师的100多名官兵来到这里开荒造田,创建了该农场。土地面积22.83万亩。

      渠口农场创建于1959年12月。土地面积43.77万亩。


      平吉堡农场1959年12月在原银川市新城公社平吉堡大队8个陕西移民点的基础上建立。土地面积25.84万亩。

      南梁农场创建于1953年,原为宁夏省农业厅园艺试验场。1965年11月3日改为农业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五团。土地面积8.33万亩。

      黄羊滩农场1965年10月建场。土地面积34.55万亩。

      西湖农场前身为1956年甘肃省公安厅建立的劳改农场,1970年12月建立国营农场。土地面积3.02万亩。2008年5月整体移交银川市。

      1953年春,宁夏省公安厅劳改局所属的潮湖农场设立简泉分场。1973年8月划归区农垦局领导。土地面积9.56万亩。

      贺兰山农牧场前身是1939年民国宁夏省政府创办的宁夏畜牧总场。1950年11月命名为贺兰山军牧场,三年后更名为贺兰山军马场,1976年1月移交农垦局,更名为贺兰山农牧场。土地面积38.52万亩。

      玉泉营农场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84707部队于1969年建立的农场,1977年12月与简泉农场七、八、九队交换土地改为玉泉营农场。土地面积8.13万亩。

      长山头农场1978年1月建场。土地面积9.91万亩。

      银川林场原为自治区林业厅1975年12月建立的国营永宁机械化林场。1984年12月移交农垦局领导,更名为银川林场。

农建十三师的建立

      为了学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场经验,1965年8~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从师团到班排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农业、机务技术人员多人,支援宁夏组建农业生产建设师。


      1965年11月3日,续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制序列,“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简称农建十三师)正式建立。

      农建十三师师部临时设在银川市新市区方家圈,后迁至当时的灰砂砖厂北边。


      管辖原农垦局所属沿贺兰山东麓一线的平吉堡一、二场,陈家圈牧场,暖泉一、二场,前进一、二、三场和自治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南梁畜牧试验场。分别将平吉堡、暖泉、前进、南梁农场改编为农建十三师一团、二团、三团和五团,将10月新建的黄羊滩农场改编为四团,将陈家圈牧场编为师良种繁育场。


      此后又先后接管了银川糖厂、银川灰砂砖厂,组建了农垦职工医院、西干渠管理处、建筑工程队、汽车运输队、商业批发转运站等单位。1969年9月撤销了陈家圈良种繁育场。

      农建十三师建立后,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生产上推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经验,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提高机械开荒平田、机械中耕、机械收获等田间作业水平,以及发展工业、建筑业、商业、运输业等综合经营。


      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农建十三师生产秩序遭到了严重破坏。

农建五师的建立

      根据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1970年3月1日,农建十三师奉命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农业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简称农五师),师部代号为“兰字950部队”。


      200多名现役军人担任师团领导和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机关及重点连队的负责人。


      将原十三师的一到五团分别改为三十二团(平吉堡农场,代号“兰字951部队”)、三十三团(暖泉农场,代号“兰字952部队”)、三十四团(前进农场,代号“兰字953部队”)、三十五团(黄羊滩农场,代号“兰字954部队”)、三十六团(南梁农场,代号“兰字955部队”)1974年6月24日奉命撤销,与自治区农垦局合并。

文章选自《足迹》一书 图片源于《农垦60年》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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