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章贡区一青年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青年文明号 青春心向党
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
近日,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等1881个创建集体被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我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此次命名表彰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经综合考察、逐级推报、集中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这些集体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窗口岗位、一线单位、服务平台上展示了新时代青年的文明风采,作出了“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的响亮回答。
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面向职业青年群体,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理念,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7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守正创新,不断突出创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创建标准,在引领时代风尚、推动行风建设、动员青年建功、服务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
据悉,在青年文明号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修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努力形成以管理办法为纲,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一线岗位、公益机构等若干大类管理细则为目,各成员单位创建标准为基础的全国青年文明号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促进示范作用发挥,引领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投身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关于命名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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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名单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原文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 | 共青团中央
编辑 | 黄地招
审核 | 朱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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