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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法院开展强制搬迁专项行动,”老赖“再见

2017-05-21 高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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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等不良现象,为司法网拍创造有利条件,高明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搬迁专项行动。



       在荷城街道千彩街一处134方的房产,执法人员发现1年多前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还有人居住。



      据介绍,屋主欠下967万多元的债务,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两人既不清偿债务,又逃避执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是高明法院根据公告的最后期限过来强制清空房屋,以便房产进行评估和拍卖。

 

 

       在沧江路另一处被执行人房产,由于屋内无人居住,执法人员强制开锁入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后,查封了这间屋,并换了门锁。



      为了响应广东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战,高明法院执行局在现有案件中统计出39宗需要强制搬迁的案件,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搬迁专项行动。高明法院表示,今年5月1日后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悬赏查控财产的制度,为法院解决执行难案件增加力度。

        

        高明法院执行局局长杨伟锋表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线索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悬赏公告的规定得到悬赏奖励,金额具体比例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在变现财产当中扣除出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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