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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海口日报 2024-03-25



今天,海口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海口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报名方式、考试计分办法等信息。凡参加海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实施办法》指出,考生在中考报名时通过海南省中招管理系统选择体育选考项目并提交,提交后考生可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查看本人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信息。


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类项目和选考类项目,必考类项目是指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项目;选考类项目是指考生从指定的多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作为考试项目。2024年中考体育科目考试的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30分;选考项目为男、女生均从指定的五个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分值30分,五个项目分别是一分钟跳绳、50米游泳(采用25米泳池)、足球、篮球、排球。


计分办法明确,必考类项目得分和选考类项目得分相加为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最终得分。最终得分计入学生个人中考总分。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按等级划分:A等48—60分;B等42—47分;C等36—41分;D等0—35分。


据悉,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可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证提出免考申请,考生填写《2024年海口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由学校报市中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准予免考,其体育科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6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医院证明和申请表原件装入该生中考档案袋备查。


此外,对考前或考中突发伤病(含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考务组长,经在场医生核准,考务组长签字同意后可以缓考。原则上在必考和选考项目全部结束后一周组织缓考考生测试。对正常参加缓考的考生,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则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无效,需在规定的缓考时间重新参加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对缓考时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且有成绩,则按其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办理,未考项目计为零分;如考生此前未参加任何项目考试,则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36分)的50%即18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考试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考试地点在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和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以上为必考项目考点,选考项目考点待定)。






来源: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肖卫香


编辑:王堂堂

审核: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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