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中院出台30条指导意见 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2月14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坚强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0条,从4个方面对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意见》要求,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扰乱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秩序、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疫情防控款物、失职渎职等犯罪;依法妥善审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合同纠纷、公益捐赠纠纷、行政纠纷和受疫情影响引发的金融纠纷;审慎处理因疫情影响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与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的联动协作,稳企业、稳岗位、稳就业;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物资生产运输等所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对涉企业执行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在法治轨道上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意见》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民商事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优势,提升诉源治理成效;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庭审”等智慧法院平台,引导群众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网上执行,让诉讼群众“最好不用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意见》要求,要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考察、甄别、识别干部的重要载体,将党建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做好法院疫情防控工作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服务保障紧密结合起来,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锤炼党性,将每个党支部都建设成为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让每名共产党员都成为一面飘扬的红色旗帜。
编辑:秦世达 樊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