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群众事无小事 点滴汇聚检民情(第六辑)
开展“走入社区活动中心,关爱老年投资者”投教宣传活动
为提升中老年金融投资者风险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房山区检察院北京基金小镇检察服务e站以“5.15投资者保护”系列活动为契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房山区老龄委的指导和帮助下,联合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开展了“走入社区活动中心,关爱老年投资者”投教宣传活动。
本次投教宣传走进房山区拱辰街道胜茂嘉苑社区,该社区50余名中老年居民参与活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投教国际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活动中,北京基金小镇投教基地工作人员播放了预防集资诈骗案件宣传短片,房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隗立娜检察官以《识套路防诈骗,护航幸福晚年》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宣讲,通过典型案、事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近年来金融诈骗案件常见套路和防诈建议,提示中老年人要理性参与投资活动,守住养老钱,幸福度晚年。活动现场还进行了互动问答,气氛温馨而热烈。
为民办实事,送法进检修一线
近日,房山区检察院燕山检察处与第一检察部联合燕化公司于燕山石化炼油厂第五作业区落实“为民办实事,送法进检修一线”工作,结合工作开展了“检企共建,为廉洁检修保驾护航”主题党日活动。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君、孙迎梅和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河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常见刑事犯罪例解》为题进行普法宣讲。
房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大学生贩卖电话卡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该案系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卖给他人的电话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该学生的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好。根据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的“坚持打击与治理、惩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对在校学生本着“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的刑事政策,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慎诉”的司法理念,房山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学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对收购电话卡嫌疑人的追捕力度,严厉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近日李某在e站小程序留言并送来锦旗致谢。
素材提供:第二检察部、燕山检察处
编辑:辛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