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丨6年坎坷维权路终见曙光!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诉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什么?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项专项活动,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得不到实体审理、“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争议多年的拆迁补偿安置案件。2010年,房山区对某市场土地实施一级开发,老高与某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投资公司签订了《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合同签订起45个月内,开发一方向老高交付置换房屋8000余平米,并在过渡期内给予一定标准的临时安置费。后因项目未能如期开发,置换的房屋和安置费迟迟不能兑现,于是老高开启了诉讼维权之路。
诉讼过程
2018年9月,老高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街道办事处限期交付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认定老高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为了继续维权,老高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行政诉讼监督申请。
公开听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受理了老高的监督申请,对案件事实和诉讼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审查。鉴于争议焦点在于老高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究竟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协议,为了确保监督质效,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担任听证员,并就该案发表了听证意见。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决定将该案同时交办房山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争议化解
收案后,房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认真制定了化解方案,先后组织召开由土地开发部门、属地政府、项目中标单位、当事人等各方代表共同参与的化解工作会10余次,向老高宣讲争议化解政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化解过程中,市检察院主管领导主动与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接,助推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在细致用心的工作下,老高逐渐理解了检察机关的用意,放弃了原有的对抗心态,并在区检察院的主持下,积极与各方对话协商。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开发一方率先向老高交付了2000平米的置换房屋,并就后续继续履行协议与老高达成了和解。老高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并向房山区检察院送来“听证调解除难案,检察监督创新篇”锦旗。老高说,锦旗的内容是就是他的心声。通过这起案件,他看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由衷地表示敬意与感谢。
后续
老高的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是房山区检察院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不会停下脚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房山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能动司法,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素材提供:刘洪
编辑:辛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