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公积金误区知多少?!
随着大家对住房的要求提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贷款也越来越被重视
这其中,便存在很多误区
来看看都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住房公积金可交可不交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机构(包括企业)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误区二:交公积金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用处不大
住房公积金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单位缴存部分(即单位资助部分),二是个人缴存部分(即职工工资),三是税收减免,四是利息收入,企业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即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缴存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定期利率计息。另外,我市从2015年起试行对年度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两者相加收益率高于居民两年定期存款利率,接近三年定期存款的利率水平。住房公积金的构成,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制度设计。
缴存职工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还可以获得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误区三:这个月工资涨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上调了
年度汇缴调整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详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也就是说您今年工资涨了,将在您下一年度的调整中体现,而不是说现在工资涨了,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就马上调整的。
▶误区四: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发生了变化,那么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应上调
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以审批发放时的额度为准,不因政策调整而往回追溯。因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能出现上调,也有可能出现下调;就具体个人的可贷额,也会因收入、债务、信用、就业等因素随时出现变化,使可贷额或高或低。因此,不能对已发放的贷款往回追溯。
▶误区五:直系亲属买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
如果购房人(所有权人)中有直系亲属,也可以根据其所占份额(以产权登记为准)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注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是购房人本人,非购房人不能以此房屋申报提取。
▶误区六:装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公积金贷款
装修不属《条例》规定的可提取范围,亦不属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误区七: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离职不属可提取范围;职工离职后,应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由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并继续缴存。
▶误区八:买车、买车位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其中之一,它所涵盖的是职工的自住住宅,而车、车位均不属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的对象。
▶误区九:工资基数越高,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就会越高
工资基数只是影响贷款额度计算的因素之一,申请人的缴存情况(余额和将缴存的拟算)、债务、房价款、个人信用、首付款以及贷款年期等因素均会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
▶误区十:只要是配偶买的房子,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我国实行的是房屋登记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认房屋所有权以依法登记的为准(生效)。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等资料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婚前购置的房产属婚前财产,法律上不认可为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妇认为婚前购置的房产是夫妻共有,更必须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确权)才能生效。
资料出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资料整理:佛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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