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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积分入学不能错过的步骤!

佛山12345 2022-06-07

往期的视频里

我们分别介绍了户籍生、政借生

“人户一致”到底是啥?解读来了

《“人户不一致“是什么呢?》

孩子不是户籍生也能读公办?

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普借生”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流程?

马上告诉你!

温馨提示: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佛山五区的积分入学政策已陆续公布

我们马上来了解!

◆◆禅城区◆◆

关于禅城区积分入学

我们往期已做了详细的介绍

大家可点击查看往期的推文

《这个区的新市民积分入学指引公布啦!》



◆◆南海区◆◆


市民积分入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已在南海区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2、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办理资料:

必须提交的资料:

1.《2020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南海区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实填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积5分。在该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的,额外奖励10分。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奖励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具体可参考《2020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

 1.向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提交申请、积分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1

---4月为预受理阶段

接受市民咨询并派发申请表。

2

---5月为正式受理阶段

申请人到积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积分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3

---6月底前

镇(街道)积分办联合教育部门公布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留意受理点或学校的宣传栏,也可登录南海一点通、镇(街道)政务网或南海区新市民微信公众号查询。

4

---7月上旬

镇(街道)教育部门公布入围的具体人员名单和入读学校。新市民可留意受理点的宣传栏,也可登陆南海一点通、镇(街道)政务网查询。


《2020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顺德区◆◆

顺德区积分入学的相关政策尚未公布,

请市民继续关注该区的招生进展。



◆◆高明区◆◆

普通借读生:非高明区户籍,符合高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对象,具体为分荷城街道普借生、杨和镇普借生、明城镇普借生和更合镇普借生。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0日;

公办初中报名时间:6月1日-6月5日。

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6月11日-20日。


8月1日-6日,招收积分排名达到报名条件的普通借读生。区教育局将统一公布前阶段小学、初中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和符合积分条件的普通借读生,

于8月12日前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将未录取的学生分配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

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将在8月15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高明区积分入学的相关政策尚未公布,

请市民继续关注该区的招生进展。


◆◆三水区◆◆


申请条件:

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居住证登记住址的镇(街道)的公办小学有积分学位的前提下,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有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的可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即2013年9月1前出生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者儿童所在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才受理积分申请。


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各镇(街道)于6月8日前发布

2.受理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3.审核评分:7月1日至7月13日

4.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7月14日至7月20日

5.审核复核:7月21日至7月24日

6.最终积分排名公示:7月27日至7月31日


受理地点:

三水区区级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


办理程序:1

---提前预约。

申请人必须提前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获取办理日期和办事时间段,正式受理前一周开放预约。

2

---现场办理。

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申请。

3

---审核评分。

镇(街道)流管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

---积分汇总排名公示。

由流管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区委政法委官网及“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

---学位录取。

由教育部门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积分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各镇(街道)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温馨提示:

1、现场办理业务人数较多,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申请人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交新材料或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办提交。

3、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需出示健康码,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粤康码”或“佛山电子通行证”,自觉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020 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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