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逗鹅冤”,你的社保要办这个
在佛山市内各区转换参保单位,
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如果想把外市社保关系合并到佛山社保系统,可以办理社保转入。
社保转入分为跨省转入与省内转入。
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呢?
我们都来了解一下!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市内户籍人员返回本地就业参保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我市为待遇领取地,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连续缴费满五年且最后缴费地为我市,外省户籍人员最后缴费地为我市且在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
4、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第五条规定的人员;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5、符合粤人社发[2013]70号文规定的人员;
http://hrss.gd.gov.cn/zcfg/zcfgk/content/post_1296027.html (可查看原文)
6、符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转移条件的人员;
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1299627.html (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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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按缴费凭证内容填写)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存在两地重复缴费的,提供本人社保卡、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存折应有近1年内交易情况,银联卡应有卡资料查询单据或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
7、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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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社保转入的过程中,
佛山五区的办理指引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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